梁振英:若高喊“香港独立”,就可以定罪
(观察者网 讯)香港国安法生效后 , 已有人因展示“港独”标语被捕 , 同时部分乱港口号也被香港特区政府定性有违香港国安法 。6日上午 ,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网站上发文再指出:倘若喊“香港独立” , 也有罪 , 这种言论明显触犯了香港国安法 。他在文中表示:“口讲无罪?叫‘香港独立’有没有罪?当然有!以‘抗争’做招牌、准备以身试法的‘揽炒派’ , 可以马上测试、马上知道在西方国家什么叫做‘以言入罪’ 。 ”他以西方国家的情况类比称:“只要登上英国或美国航空公司的航机 , 在机舱内大叫‘我要劫机’ , 又或者在白宫、唐宁街十号周围大叫‘我要杀死总统、首相’ , 肯定被判入狱 , 唯一可以避免入狱的辩解是神智不清 。 如果说国安法有‘以言入罪’的条文 , 就以言入罪吧 。 ”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 , 1日港警在执法时截查一名男子时 , 在其背囊发现一支“港独”旗 , 并以涉嫌违反国安法将其拘捕 。 该男子也成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名相关被捕人士 。另外 , 香港特区政府也在声明中严正指出:“光复香港 , 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 , 是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 。5日 ,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 , 香港国安法的精髓之一 , 在于打击极少数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 从而保护绝大多数市民的生命财产、基本权利和自由 。 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区依法保护港人根据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而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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