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制度保障——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专家座谈会发言摘编( 四 )


加强学习 , 做香港国安法的积极宣传者 。 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将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 , 在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对香港国安法的阐释、宣传工作 , 讲清楚中央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合理性 , 讲清楚香港国安法之于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要性、重要性 , 讲清楚香港国安法作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律制度的精髓和要义 。 同时 , 引领广大律师积极参与香港国安法的普法教育 , 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
提高站位 , 做香港国安法的坚定捍卫者 。 香港国安法一经生效 , 就具有不容置疑的国家权威和法律强制力 。 广大律师将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权威 , 勇于向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 努力推动将香港国安法规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现实秩序 , 真正发挥香港国安法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
主动作为 , 做香港国安法的忠实践行者 。 我们将组织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同香港国安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提出专业性对策建议;积极参与有关香港国安法的专项法律服务 , 帮助当事人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香港国安法相关的理论研究 , 为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撑 。 我们还将继续推动内地与香港律师界之间的专业交流合作 , 共同为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
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 , 顺应大势 , 正当其时 , 深得人心 。 广大律师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 , 为推动香港国安法全面贯彻实施做出应有贡献 。
确保香港国安法全面有效实施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韩大元
香港国安法颁布后关键是全面实施 , 使本法的基本精神与具体规定真正落地 , 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
香港国安法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 维护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以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 本法从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的具体情况 , 对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 明确了“一国”和“两制”的关系 。 “一国”是根 , 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 , 本固才能枝荣 。 要维护宪法和基本法上的“一国”的前提地位 , 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 , 强化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监督权 。
香港国安法在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后 , 其法律地位高于香港本地法律 。 正如香港国安法附则明确规定的 , 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 , 适用本法规定 。
在立法体制上 , 香港国安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 明确了中央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 , 建立中央与特区两套系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与执法体系 。 同时 , 从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与实际出发 , 本法创新立法体例 , 将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规范融为一体 , 构建了包括实体、程序与组织法的新体例 。 因此 , 该法生效后 , 对于一线执法部门来说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深入探索、完善机制;有关部门需要创新法学理论和法治思维 , 及时制定相应配套的执法指南 , 供执法部门和检控部门在执法实践工作中使用 。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 , 而人权保障以国家安全为基础 , 两者并不存在冲突 。 在本法的实施中 , 要讲清楚两者关系 , 消除香港居民的顾虑 , 让香港居民认识国家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 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
香港国安法规定保障香港居民依据基本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 尊重和保障人权 , 使自由与秩序保持平衡是香港国安法的核心理念 。 如本法明确规定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责相适应、不溯及既往等现代法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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