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家老大|死时无棺下葬,明朝趣闻:他生前富可敌国

明朝趣闻:他生前富可敌国 , 死时却无棺木下葬
萧家老大|死时无棺下葬,明朝趣闻:他生前富可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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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边的民族关系 , 是嘉靖朝最感棘手的问题之一 。 从借收复河套的争议 , 杀夏言、曾铣 , 到“庚戌之变” , 不过两年时间 , 严嵩一再告诫主持战事的兵部尚书丁汝夔 , 不要轻战 。
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八月 , 严嵩刚入阁不久 , 与明世宗谈论边事:“臣以为虏寇不足患 , 惟中国久安 , 武备久弛 , 将领非人 , 兵力单弱 , 粮饷缺乏 , 边围空虚而民不见征 , 法令不严而将帅不肯用命 , 功过不明而上下相为欺蔽 , 使虏得以窥我虚实 , 此深可患者也 。 ”疏论中 , 对“择大将”、“募壮勇”、“足粮饷”、“严法令”、“信赏罚”等问题 , 均有精彩的论述 , 最后 , 归结为:“此数者 , 人皆知之 , 皆能言之 , 而未见诸实行者 , 无乃未得其人欤?诚得人 , 以视国如家为心 , 以之择将必无私举 , 以之募兵必得实用 , 以之处粮必无空乏 , 以之定赏罚必无轻纵 。 ”世宗读后 , 连连称叹 , 说它是“探本穷源”之论 。
尽管言之壮烈 , 严嵩的基本主张仍是守险 。 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 , 严嵩再次与明世宗讨论北边形势 , 他的守险主张更加明确 。 世宗问:“北虏累年入犯 , 我皇高祖考岁一驱逐 , 今如遵举一行 , 可欤?”其后又说:“今时非前比 , 只严督将臣守御 , 自可无事 。 巡驱之典似不必尽同于昔也 。 ”出于守险的需要 , 严嵩对边境城墙十分重视 。
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 , 鞑靼一部逼近永平、迁安等处 。 他提出:“须将各口原修未竟边墙 , 作速修补坚固” , “须严敕督抚官遍阅已修者 , 增坚未修者 , 作速修完 , 务在实行 。 ”对于各边防的粮饷 , 严嵩也很关心 。
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 , 大同地区丰收 。 严嵩说:“近闻大同颇熟 , 银一两可得米九斗 。 臣等伏念 , 此时发银该镇 , 令趁时籴买 , 备半年饷 。 用一倍 , 可得三、四倍之利 。 ”“若延至来春二、三月时 , 米价腾贵 , 银二两才可得米一石耳 。 ”他说:“倭寇之起 , 因闽浙人下海通番得利 , 聚徒众盛 , 遂起狂谋 。 去岁只在沿海侵犯 , 今则各地深入 。 据报 , 真倭数不满千 , 皆系漳温近海贼徒结伙导引 , 一如北虏我逆之导也 。 ”这也是当时相当一部分士大夫的看法 。
严嵩认为 , 数年来 , 东南战事不利 , “皆本之铨曹及督抚诸司怀欺不忠 , 号令不一 , 寡谋失律之所致” 。 他在起草给总督胡宗宪的敕谕中宣布:“其在军门及行军之际不用命者 , 武职自参将、游击、都指挥以下 , 许以军法从事;副总兵先取死罪招由 , 令其戴罪杀贼;文官四品以上指实参究 , 五品以下径自拿问 。 ”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 , 明世宗在还没有确立太子的情况下 , 安排裕王朱载垕(即后来的穆宗)、景王朱载圳的婚事 , 诏于各府举行婚礼 。 严嵩不同意 , 说 , 这虽是先年亲王旧例“但臣等思得府第浅窄 , 出府未免与外人易于相接 , 在亲王则可 。 今日事体不同 , 臣等再三计之 , 实有未安 。 ”他认为 , 可以“俱留在内成婚 , 亦于保护为便 。 ”世宗不客气地问:“出府之不可 , 是害及二王 , 是害及朕 , 卿等明说来 。 ”严嵩回答:“储贰名分未正 , 而又出居于外 , 虽应得者亦怀危疑 。 府第连接 , 仅隔一墙 。 从人众多 , 情各为主 , 易生嫌隙 。 此在二王不可不虑者也 。 先朝有太后在上 , 有中官、东宫 , 体势增重 , 主上尊安 。 今列后不在 , 至亲惟有二王 , 却俱出外 , 此在圣躬不可不虑者也 。 ”一年以后 , 严嵩又进言:“自古帝王 , 莫不以豫建太子为首务 。 臣叩奏密对 , 屡以为请 , 圣衷渊邃 , 久未施行 。 中外臣民引颈颙望 , 谓此大事 , 置而不讲 , 臣等何以辞其责!请及开岁之首则告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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