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世纪大桥欲跳桥维权,海口警方通报来了

7月2日19时许
海口市龙华分局接到报警称
【到世纪大桥欲跳桥维权,海口警方通报来了】有两人在世纪大桥上举着横幅准备跳桥
接报后
龙华分局联合特警、交警及消防等
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经现场了解 , 王某某(男 , 湖北咸宁人)崔某某(男 , 陕西咸阳人)二人因在外投资失利 , 追讨投资款遭公司拒绝后 , 到世纪大桥欲跳桥维权 , 严重影响周边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 。 目前 , 警方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对崔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 , 依法维权 , 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采取过激行为干扰社会正常秩序、妨碍他人正当权益 , 不仅无法解决个人诉求 , 反而会触犯法律 ,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被追究刑事 。
采访人员:徐培培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公共秩序
【到世纪大桥欲跳桥维权,海口警方通报来了】公共秩序(publicorder)也称“社会秩序” 。 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 。 由法律 , 行政法规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 。 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 。 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 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 , 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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