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国安法透视:诉讼程序规定确保公平、公正、有效处理案件( 二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说 , 香港国安法赋予律政司长在法定理由下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毋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的权力 , 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和可操作性 。 这并非对香港普通法下陪审团制度应用的限制 , 更不是对香港司法精神的违背和破坏 。
【新华社|香港国安法透视:诉讼程序规定确保公平、公正、有效处理案件】(原题为《诉讼程序规定确保公平、公正、有效处理案件——香港国安法热点透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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