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小官巨贪!黑龙江省贸促会原会长王敬先被判无期


人民日报|小官巨贪!黑龙江省贸促会原会长王敬先被判无期【人民日报|小官巨贪!黑龙江省贸促会原会长王敬先被判无期】日前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对黑龙江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王敬先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 , 对被告人王敬先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王敬先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 不上诉 。 该判决现已生效 。
王敬先历任省森工总局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 牡丹江林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省森工总局森林资源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省森工总局(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局长(总经理) , 省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 。 2018年9月 , 王敬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王敬先在担任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 , 构成贪污罪;在担任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和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 , 接受相关单位及个人房产及钱款 , 构成受贿罪;在担任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 , 实施单位行贿 , 构成单位行贿罪 。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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