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浚县:对涉毒品犯罪不起诉案件集中宣告 普法宣讲促进社会治理
【河南浚县:对涉毒品犯罪不起诉案件集中宣告 普法宣讲促进社会治理】“我要当禁种大烟苗宣传员”
河南浚县:公开宣告、普法宣讲促进社会治理
正义网讯(采访人员刘立新 通讯员牛长涛)“今后我不会再种大烟苗当菜吃了,还要当一名禁种大烟苗的宣传员、监督员!”近日,在河南省浚县检察院组织的涉毒品犯罪不起诉案件集中宣告现场,76岁的老太太李某青手捧不起诉决定书,对在场的乡亲们作出承诺 。
李某青所在的村里大多都是留守老人和妇女,闲来无事时,会在院落周边种些大烟(罂粟)苗当菜吃 。今年3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后,李某青不理解为什么种菜吃也犯罪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她改变了起初的对立情绪,积极配合工作,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轻从宽处理的机会 。
在当地,李某青案不是个例 。今年4月初,浚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禁毒行动”,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共提请逮捕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12件12人,此外还有20件20人正在侦办中 。
同类案件为何如此频发?源头治理有何良方?浚县检察院在对此类案件进行审查的同时,析症结、提对策,努力寻找治理发案源头的良方 。
经审查发现,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毒品原植物都是罂粟苗,涉案人员大多是居住在偏僻村子的老年人,对相关法律一无所知,只认为大烟苗是种味道不错的时令菜,种植罂粟苗都是为了当菜吃,并没有用于制毒 。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只要达到500株,就构成犯罪,种植的用途并不影响定罪 。但是,多数人种植数都是刚达到立案标准,而且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如果将这些人全部推向被告席,是否符合立法本意?
经过精准研判,浚县检察院认为不能一诉了之 。按照轻刑犯罪慎捕慎诉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院经逐案分析研判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后,决定对涉及年满75周岁、种植棵数刚过立案标准等特殊群体的3案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其余依法提起公诉的9案9人,也依据不同情节、结合办案效果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 。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组织了近10场不起诉决定下乡集中送达、公开宣告活动,并借机宣传法律知识,从源头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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