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10批次药品被检不合规 国家药监局:停售召回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告 ,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 标示为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
10批次药品具体信息如下: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 , 标示为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吡嗪酰胺片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 , 标示为四川成都同道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兰索拉唑肠溶片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 标示为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炎琥宁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有关物质、水分 。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 , 标示为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黄颗粒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需氧菌总数 。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 , 标示为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明目上清片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检验 , 标示为辽宁海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血宁颗粒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 , 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广藿香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 标示为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精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 标示为平凉市永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艽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为杂质 。
国家药监局表示 ,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 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
【药品|10批次药品被检不合规 国家药监局:停售召回】国家药监局要求 , 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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