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黑老大”郭永波落网记( 二 )


2016年,郭永波获悉某工程建设信息,并将该信息透露给了东建公司 。后该公司给郭永波送去10万元感谢费,但其根本没有把这10万元钱放在眼里 。随后郭永波通过其组织成员姜某给东建公司经理拨打威胁、恐吓电话,称“忙不能白帮,事情不处理好工程就别干了” 。公司经理打听后才知道姜某的威胁电话是郭永波授意拨打,于是连夜安排停工、并召开公司高管会议,迫于郭永波的势力于第三天即将30万元现金送到郭永波的青龙山水泥厂办公楼“据点” 。在办公室,郭永波竟然还拟定了帮助公司协调关系、维护工地秩序,公司支付30万元协调费的“合法外衣”来掩盖其巧取豪夺的丑恶嘴脸 。 
【山东滨州“黑老大”郭永波落网记】郭永波拥有的房产、商铺多达45套,驾驶着路虎越野车,可谓“风光无限”、“钱”途无量 。但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原来投奔他想跟着他发财的人却鲜有几人挣到钱,大部分的组织成员都因为没有得到好的收益而先后退股、退出,或者自谋职业 。 
铲除根基——打财断血,除恶务尽 
2018年11月,该院成立“郭永波专案办案组”,提前介入郭永波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过三个月全面细致审查130卷的案件材料,办案检察官形成了117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长达70页的起诉书,将郭永波涉黑组织2009年至2018年共计60余笔违法犯罪事实审查清楚,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 。办案中,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等各类线索30条,追诉2名同案犯,向街道办事处、热力公司等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份,促进了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 。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郭永波等人的涉黑组织通过以黑护商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了巨额经济利益,但侦查却未发现涉案现金存款的情况 。“黑钱”哪去了?在补充侦查时,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相关信息,通过对调取的郭永波等人银行交易明细显示的资金流向进行研判,向侦查机关提供查证线索和方向9条 。经调查核实,发现了郭永波隐匿的420万元存款,并迅速予以冻结,打财断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 
2019年6月12日,该院依法对郭永波等26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9项罪名提起公诉 。2020年4月26日,无棣县法院一审宣判,首犯郭永波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5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 
案后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郭永波通过多年把持基层政权建立的“威望”拉拢前科劣迹人员,以介绍工程为名吸纳组织成员,装修办公楼建立“据点”给成员以利诱,给组织成员分工并进而壮大为以郭永波为首的利益集团,其形成体现了从人员聚集的萌芽期到积累经济实力的羽翼渐丰期到势力膨胀并坐大成势的逐步演变过程,表现出了一个黑社会组织演变、质变的渐进历程 。 
郭永波破坏基层选举制度,挑战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稳定形势,破坏的是基层的良好政治生态;该组织巧取豪夺,敲诈勒索、盗窃、寻衅滋事,利益至上,不断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以合法的形式掩盖的是自己非法的目的,遮掩的是自己丑恶的嘴脸 。该组织及参与者的最终结果也只能是组织覆灭、成员身陷囹圄、家庭破裂 。 
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该组织的“打财断血”“打网破伞”是我们办案中一直坚持的工作重点 。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是拔除涉黑组织毒瘤的重中之重,只有铲除其存在的土壤才能防止黑社会组织的死灰复燃 。而深挖“保护伞”线索并彻查、严厉惩处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振民众法治信仰的题中之义 。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扫黑、打财、破伞、护民、守正的多个目标,给了相关被害人一个交待,也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了公平和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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