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不得提前收学费和住宿费

【?山西: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不得提前收学费和住宿费】近日 ,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 《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 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学费(保教费) 。 各学校(不含幼儿园)通过在线教学、疫情结束后补课等方式完成教育教学计划 , 可不退学费 。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 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 。 疫情防控期间 , 住宿费标准按月平均计算(学年、学期分别以10个月、5个月为平均基数) 。 已收取的住宿费 , 根据实际住宿时间计算 。 住宿不足一个月 , 15天(含)以上按一个月计算 , 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 , 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
《通知》要求 , 疫情防控期间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 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资助力度 。 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基础上 , 按照有关规定用好提取的学生资助资金 , 通过减免学费或给予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 , 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 。
《通知》强调 ,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 不得违规乱收费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赵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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