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陕西咸阳市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被公诉 系“保护伞”

北京青年报记者1日从最高检获悉 , 陕西省咸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中秋在担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处(部)主任、政委、局长 , 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咸阳陕西咸阳市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被公诉 系“保护伞”】今年5月 , 郭中秋被开除党籍 。
通报提到 , 郭中秋违反政治纪律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 ,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 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 , 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违反群众纪律 ,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 , 干预和插手批办行政许可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涉嫌受贿犯罪 。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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