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股票老师”推荐汇率产品?操控“走势”诈骗270万余元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股票老师”推荐汇率产品?操控“走势”诈骗270万余元
北青网|“股票老师”推荐汇率产品?操控“走势”诈骗2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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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老师”先是添加微信 , 再以股票收益少、不稳定为由 , 诱骗股民购买汇率产品 , 之后通过操控交易平台后台 , 将客户的资金“吃掉” 。 6月28日 , 采访人员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 , 该院已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 , 被告人田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戴某、钟某等四人因犯诈骗罪 , 被判处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不等罚金 。
听了“老师”的话 , 半个多月赚了数万元
南通市民周某很喜欢炒股 , 担心经验不足 , 于是加入几个股票交流微信群 。 2018年9月的一天 , 某群一个自称“刘老师”的成员主动添加周某为微信好友 , 并向周某推荐了几只股票 , 但收益并不明显 。 于是 , “刘老师”建议周某在某平台购买该平台的汇率产品 , 并称稳赚不赔 。
周某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 在该平台投资了3万多元 , 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真的赚到了5000多元 。 这时 , “刘老师”在微信上向他索要盈利分成 , 周某爽快的转过去1000元 , “刘老师”怂恿他继续加大购买力度 。
看到每次都能轻松盈利 , 周某就逐渐放下了防备心 , 先后在该平台入金共计18万余元 。 而该平台果然也没有“辜负”他的期待 , 短短的半个月多时间 , 周某就赚了数万元 。 周某也如约向“刘老师”转去了6200元盈利分成 。
本金大幅缩水 , 原来后台可操控“汇率走势”
就在周某为找到了这条“快速致富”的捷径而窃喜之际 , 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进入该平台查询当天的盈利时 , 却忽然发现自己的本金大幅缩水 。
察觉到不对劲的他赶紧询问“刘老师” , 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 于是周某急忙向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报案 。
警方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 , 并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 , 锁定了一个搭建虚假交易平台实施电信诈骗的5人犯罪团伙 。
崇川法院一审查明 , 2018年8月 , 被告人田某、戴某、李某等5人合谋 , 利用李某已有的岳阳一家网络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作为诈骗窝点 , 设立虚假的某平台进行网络诈骗 。
他们为作案准备了手机、手机号、微信号等工具 , 具体诈骗流程为:前端业务员负责招揽有炒股意向的客户并推荐给后端;后端业务员扮演“老师”添加意向客户微信 , 并随机推荐股票给被害人 , 后以股票收益少、不稳定为由 , 诱骗被害人加入;后端负责人通过操控平台后台 , 先让被害人赚取一部分利润吸引其加大投入 , 后通过后台操控“汇率走势” , 让被害人快速亏损 , 以达到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
据介绍 , 被告人戴某等人还通过收取盈利分成、平台手续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 。
五人犯诈骗罪获刑 , 刑期最高十年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间 , 被告人田某等5名被告人使用上述方法共向24名被害人实施诈骗 , 涉案金额达270万余元 。 案发后 , 被告人戴某等家属共代为退缴133万余元 。 案件审理期间 , 涉案5名被告人均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 愿意接受处罚 , 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田某、戴某等5名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本案系共同犯罪 。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 , 崇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戴某、钟某等四人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不等罚金 。
一审宣判后 , 被告人田某、钟某不服 , 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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