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0亿内幕交易案被判罚36亿,竟涉“路人”马化腾( 五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三十二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宏赢三十二号) , 2014年8月4日开立于宏信证券上海崂山路营业部 。 该信托计划由汪耀元出资设立 , 一般委托人为汪耀元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6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四川信托-金赢6号) , 2014年8月11日开立于宏信证券上海崂山路营业部 。 该信托计划由汪耀元出资设立 , 一般委托人为汪耀元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10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四川信托-金赢10号) , 2014年10月20日开立于华鑫证券上海茅台路营业部 。 该信托计划由汪耀元出资设立 , 一般委托人为汪耀元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20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四川信托-金赢20号) , 2015年1月19日开立于华鑫证券上海茅台路营业部 。 该信托计划的成立资金来自汪耀元银行账户 , 一般委托人为胡某五 , 系汪耀元的姐夫 。
宏信证券--宏信证券宝盛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宏信证券宝盛5号) , 2014年3月27日开立于宏信证券上海崂山路营业部 。 该资管计划由汪耀元出资设立 , 一般委托人为汪耀元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通24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睿金-汇赢通24号) , 2014年10月14日开立于财达证券上海浦东大道营业部 。 该信托计划的成立资金来自汪耀元银行账户 , 一般委托人为刘某 , 系新富汇餐饮公司员工 。
相关证券交易资料显示 , 上述涉案账户的交易终端信息高度重合 。
(二)涉案账户交易“健康元”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 涉案账户从2015年3月16日开始大量买入“健康元” , 截至4月1日共计买入88,631,885股 , 买入金额1,008,537,292.86元 , 卖出13,813,053股 , 卖出金额184,508,346.43元 , 期间净买入74,818,832股 , 净买入金额824,028,946.43元 。 经计算 , 涉案账户在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健康元”的盈利为906,362,681.39元 。
(三)交易特征
除“汪琤琤”、“谢某康”账户外 , 其他涉案账户均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首次买入“健康元” , 且买入金额巨大 , 同时普遍存在卖出其他股票集中交易“健康元”的情形 , 买入意愿十分强烈 , 并随着内幕信息确定性的增强进一步放大交易量 。
(四)当事人关于交易动机的解释
根据汪耀元和汪琤琤笔录 , 买入“健康元”是根据其自己的决策 。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之前 , 汪琤琤即已使用谢某康及其本人账户购买过“健康元” 。 到了2015年3月 , 健康元发布股权激励草案 , 准备授予员工股权激励 , 汪琤琤认为该信息是很强的利好 。 3月25日 , 上证报和中证报同时推荐健康元 , 认为健康元会有环保法的利好 , 之后汪琤琤即持续加仓 。
(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 汪耀元与欧某平通话5次 , 具体日期为2015年3月14日、15日、17日、21日、25日 。
2015年3月14日下午 , 朱某国与欧某平在香港商议鸿信行减持事宜时 , 汪耀元也在香港并与欧某平有通话 。
3月24日晚 , 朱某国、欧某平和马某腾在香港参加众安保险融资成功酒会 , 并就鸿信行减持事宜达成一致时 , 汪耀元也应邀参加酒会 , 并见了朱某国、欧某平和马某腾等人 。
以上事实 , 有健康元公告和相关情况说明、相关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通话记录、电子设备取证信息、盈利计算结果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
我会认为 , 汪耀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欧某平、朱某国存在联络、接触 , 并与其女儿汪琤琤共同控制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个账户 , 在2015年3月16日至4月1日期间大量交易健康元股票 , 金额巨大 , 买入意愿十分强烈 , 其买入“健康元”时间与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 , 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 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 汪耀元、汪琤琤的上述行为 , 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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