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蒙冤检察官改判无罪获国家赔偿51万, 青岛中院副院长道歉( 二 )


判决书内容印证,黄兴风“曾多次调度该案,要求加快办案节奏,尽快破案,为青岛广源发集团挽回损失” 。后黄兴风和办案民警参加胡谅伦儿子的婚礼,被高祀君录像并举报至山东省公安厅 。黄兴风遂将案件以“不属管辖范围”为由,移交至青岛广源发所在地的城阳公安分局继续办理 。
国家赔偿蒙冤检察官改判无罪获国家赔偿51万, 青岛中院副院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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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副院长当众鞠躬道歉
6月24日下午,青岛市中院并未在法院开庭,声称为了高祀君方便,在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给高祀君出具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
青岛市中院《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高祀君被羁押共计1096天,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受到影响,应认定其精神受到损害 。青岛中院最终判决,赔偿高祀君人身自由赔偿金38003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3013.3元 。此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高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付金额,办案法官当场声称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即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赔付的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青岛市中院副院长李胜良现场发言称:“今天,青岛中院邀请了你所在街道及相关人员,你原先单位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员,在这个场合为你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受本院院长李方民所托,我代表青岛中院在这个场合向你道歉,中院也将会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李胜良发言后,起身向高祀君鞠躬道歉 。
“我现在关心的,不是我的个人荣辱,是青岛中院下一步对追责的打算 。针对假案、冤案的发生,后续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后怎样预防假案的发生 。我不希望、也不允许追责成为一句空话 。”高祀君发言时表示,对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办案法官应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和相关责任,才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态度 。
高祀君还表示,这起冤假错案的影响至今依然存在 。依据该错案改判的民事判决依然没有得到纠正,30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近16年仍得不到发放 。被无辜刑事拘留一个月的金玖源施工一队队长王强的国家赔偿案,城阳公安机关拒绝赔偿,目前已起诉至青岛中院 。
来源:上游新闻 采访人员:李洪鹏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是:《青岛蒙冤检察官改判无罪获国家赔偿51万, 青岛中院副院长当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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