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队伍里混有多少暗桩?
在香港回归之前的港英政府时代 , 香港皇家警察部队中 , 有一个独立于警队部门的政治部 , 直接接受英国军情六处(Military-Intelligence-section-six)的指挥 。军情六处创始人是赫赫有名的英国“情报之父”卡明 , 说到底就是一个间谍机构 。 军情六处是英国军方情报部门负责搜集国外情报的专门组织 。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 , 它一直是在处于极度机密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 不受政府领导 。由于香港是冷战中东西方两大阵营势力交汇之地 , 所以军情六处指挥下的这个警队政治部就扮演着谍战的急先锋 , 不但香港皇家警队无权过问其工作 , 就连当时的港督也不得过问和干预其工作 。
曾任军情六处掌门人的约翰·索沃斯(John Sawers)1995年 , 由于面临香港回归的大局 , 这个政治部开始裁撤 , 到1997年就正式解散 , 但其主要职责并未因为政治部的裁撤而停止 , 除部分人员退役外 , 大量的秘密特工被安插在政府的多个要害部门 , 其中就包括法院 。香港回归时 , 中央承诺香港现行制度五十年不变 , 当然包括法律制度 , 香港法律制度属于英美法系 , 考虑到欠缺相关人才 , 除首席法官外就允许留用或选任原英国国籍的法官 。 但看到这样一个名单 , 总是让人无法理解 , 无法想象在中国的土地上 , 被外国人用外国的法律审判的样子 , 总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租界与殖民气息 。 人们通过香港的法官种种卑劣行径不禁要发问: 香港法院中有多少是英国人留下来的”暗桩“?
从去年开始的暴乱起 , 至今已有近万名港毒分子及暴徒被警方拘捕 , 然而 , 时过一年 , 至今才两百多人进入司法程序 , “ 警察抓 , 法官放”已上演多次 , 很多网友都无法理解 , 香港司法为何总对暴徒法外开恩?
大汉奸保释申请离境被拒以臭名昭著的黄之锋为例 , 香港警察前脚好不容易将其抓获 , 法院后脚便允许其以1万元现金保释 , 纵容此人得以继续在媒体镜头前煽动香港年轻人 。 这般魔幻的现实 , 也让舆论怒声诘问:香港法庭为何要为暴徒“打气兜底”?还有太多类似的案例 , 让人们看到了香港的司法却几乎看不到主权独立 , 大大小小的法院一眼望去 , 几乎都是洋面也的白皮黑心外国人 。
究其原因 , 依然是英国的司法制度和执行法律的法官们在作怪 。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 ,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者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 。 ”但保释并非无底线 , 也不是绝对权力 。 在香港 , 根据《香港刑事诉讼法条例》规定 , 当罪行性质严重时 , 法官有理由拒绝嫌犯的保释申请 。不过 , 从暴乱一年多的诸多新闻可以出 , 每每涉及到暴力伤人事件 , 香港法官总是表现出对暴徒权利的格外偏袒 , 而对执法者的“要求”却尤为严苛 , 简直“双标”得让人不忍直视 。 以法治为荣的东方明珠被“黑手”拖入无序的深渊 , 香港何时才能恢复往昔繁荣?来源:警事V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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