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直播带货“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采访人员齐志明)16日 , 北京市消协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显示 , 当前直播带货“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 但也存在部分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全以及售后没有保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
调查发现 , 近九成受访者有直播购物经历 , 购买商品以服饰、化妆品和食品居多 。 直播带货目前仍以大型电商平台为主 , 但社交平台的经营属性日益凸显 。 受访者参与直播购物时最关心质量和价格因素 , 最担心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 近半受访者认为平台、主播和商家应共同担责 , 超六成受访者遇到问题找平台维权 。
但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 三成直播带货商家没有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 。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 , 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 , 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 本次体验调查的30个直播带货样本中 , 有9个样本涉嫌存在信息公示不到位问题 , 占比30% 。
《 **** 》( 2020年06月17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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