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父亲对女儿的侵害的母亲,是不爱女儿么

感谢来自 @Crescent Sung的邀请……从古至今,至少除了现代社会的短暂时间以外,女性是很难独立养活子女的,其结果就是女性可能经常需要在 1. 接受对于子女的伤害 与 2. 不接受对于子女的伤害,随后子女因为失去男性资源提供者而饿死 之间进行抉择……在这里,选择前者显然是更有利的(至少不是必然死亡),而这种漫长的过程中的遗留也影响了我们现在的行动,无论是对于男性还是女性……(这里绝对没有为这种行为辩护的意思,因为现代社会也同样是一个环境,这里的环境已经改变了,旧的行为无法适应新的环境,这种情况很正常,但不是这种行为不被淘汰的理由)……其实一个类似的机制也会让具有着对自己亲自十月怀胎生育下来的孩子有着母爱的本能的母亲亲手杀死自己的子女,并且这样的案例在现代并不是那么少见……在失去可以作为资源提供者的男性后,母亲有可能会杀死自己还是婴儿的子女,因为前期十月怀胎的投资显然已经打了水漂,这里对于扩张自己基因更有好处的时常是“不要追加投资,寻找下一次投资机会”……甚至,有些时候母亲如果判定作为固定资源提供者的男性不会愿意为这个子女提供资源(我要承认,这个判定机制相对模糊,我目前没有具体资料显示出什么特征的子女会固定被这样判定,不过或许是母亲从那名男性的反应那里做出判断的也说不定)的话,她们将会亲自杀死自己还是婴儿的子女,同样是“寻求下一次投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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