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呈阳性!贵州这家羊肉粉馆老板被判刑
对于贵州人来说 , 羊肉粉当属大家最爱的美食之一 , 爽滑的米粉、泼上鲜羊肉汤 , 几片肥瘦适中的羊肉 , 再加一勺油辣椒 , 那味道太巴适了 。
但是 , 当羊肉汤里加了 " 它 " , 你还敢吃吗?
近日 , 金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被告人杨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被告人杨某某为使其经营的 " 某哥羊肉粉馆 " 的味道更好 , 将罂粟添加在调料包中熬制原汤及炖肉 , 随后制作羊肉粉销售给顾客 。 后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金沙县公安局到 " 某哥羊肉粉馆 "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 , 对该粉馆的羊肉汤汁现场进行吗啡检测 , 结果呈阳性 , 杨某某当场承认其使用罂粟原植物制、售羊肉粉的情况 。
经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杨某某为牟取利益 , 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 , 明知罂粟壳是有毒、有害物质 , 仍添加在熬制的羊肉汤里进行销售 ,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 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 判决如前 。食品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 , 食品安全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 , 可在竞争激烈的餐饮行业中 , 一些商家为了招徕顾客 , 无所不用其极 ,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 为食物 " 上色 " 使之色泽饱满、口感丰富 , 但这样做不仅损害了他人健康 , 也让自己受到法律制裁 。 早在去年 9 月 , 金沙法院就公开审理了金沙县首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 , 公开宣判时还邀请了 30 余名食品商户参与旁听 , 但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 , 再次出现羊肉汤里加罂粟壳的案件 , 希望广大食品商户能够引以为戒 , 长鸣心里的警钟 , 要知道只有守住良心的底线 , 才能走得更远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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