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网|擅自架网拦鸟,四人获刑


长江网6月7日讯 为防鸟类啄食庄稼、鱼苗花木等 , 市民擅自架设丝网捕鸟、拦鸟的行为屡见不鲜 。 近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四起当事人因私设丝网阻拦小鸟偷食“小事”而触犯刑法的案件 。

丝网|擅自架网拦鸟,四人获刑
本文插图

警方截获现场 。 通讯员刘辉 杨睿供图
江夏五里界某村居民程某承包了数亩菜地 。 因鸟儿常常来啄食油菜 , 便私自架设丝网三副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在丝网上发现了7只野生鸟类被缠挂死亡 。 经鉴定 , 7只野生鸟类分别为松雀鹰1只、纵纹腹小鸮2只 , 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喜鹊2只、乌鸫2只 , 均属于省级保护野生动物 。
【丝网|擅自架网拦鸟,四人获刑】无独有偶 , 村民许某为防止鸟类偷吃蔬菜 , 擅自架设丝网两副用于捕鸟 , 后致14只野生鸟类缠绕死亡;瓜农徐某为保护自家西瓜不被啄食 , 在瓜田里架设五副丝网用于捕鸟 , 致12只乌鸫、1只大杜娟死亡;渔民王某为防止鸟类吃鱼苗 , 在渔场内架设丝网捕鸟 , 导致27只野生鸟类死亡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文中程某、徐某、王某三人违反狩猎相关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许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近日 , 法院分别对上述四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四至六个月不等的缓刑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千元 , 目前判决均已生效 。
(采访人员陈勇 通讯员王田甜 孙文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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