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将盗窃侮辱尸体罪修改为盗窃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

首先,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的前提是罪状没有被法条明确规定。现在刑法条文修改之后,已经把相应的罪状规定在法条之中了,就没有所谓的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了。其次,我们要来理解该法条的修改问题。刑法具有谦抑型,也就是说刑法不能随随便便把各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在该法条订立之初,中国流行土葬,火葬几乎没有,这个时候立法者不可能超前预见之后火葬流行,所以当时立法者基于时代背景,只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构成犯罪。随着土地日渐紧缺,土葬变得越来越奢侈,大多数人不得不选择了火葬,此时骨灰就变成了死者亲属的重要寄托。即便是从常理上也能理解,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和盗窃、侮辱骨灰的社会危害性是不分彼此的,用法律用语就是对法益的侵害程度是一致的。然后当法条没有修改前,因为尸体和骨灰确实不属于同一概念,刑法的原则是罪刑法定,禁止类推定罪,所以当时不能以盗窃、侮辱尸体罪对盗窃、侮辱骨灰的行为定罪。后面立法者发现盗窃、侮辱、故意毁坏骨灰的行为越来越多,此时再不对此类行为定罪,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死者亲属的伤害也无法得到弥补,所以适时修改了法条。
■网友的回复
现在已经无需这样处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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