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微创光电与主要客户披露数据“打架”公司回应:确认时间差异所致( 二 )


第四大客户销售数据“打架”【每日经济新闻|微创光电与主要客户披露数据“打架”公司回应:确认时间差异所致】《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研究发现 , 微创光电披露的主要客户销售数据和客户所披露采购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
据微创光电披露 , 2018年 , 其第四大客户是武汉卓成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成节能) , 对其实现销售收入940.72万元 , 占总营收的比例为6.17% 。 微创光电对卓成节能的销售产品是视频光传输设备、系统集成项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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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创光电年报截图
而卓成节能也是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 2018年 , 公司营收不超过1亿元 , 净利润不到300万元 。 然而 , 根据卓成节能2018年年报 , 其前五大供应商当中并未包括微创光电 。
值得注意的是 , 卓成节能2018年对第一大供应商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470.94万元 , 占其年度采购的比例为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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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卓成节能2018年年报截图
以此来看 , 470.9万元和940.72万元之间差了469.82万元 , 但微创光电并未在卓成节能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之列 。
微创光电在申报稿中披露 , 2018年末 , 公司对卓成节能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80万元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总数的6.42% 。 微创光电对卓成节能的108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也超过了当年对它的销售收入 。 而微创光电2019年半年报显示 , 期末对卓成节能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108.9万元 。
知名会计师马靖昊表示 , 如果应收账款是累加 , 超出当年销售收入的金额也实属正常 。
既然微创光电对卓成节能是应收账款 , 那么卓成节能的财务科目中应付账款的情况是怎样的?卓成节能2018年年报披露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047.4万元 , 主要是应付材料款等 。 不过 , 卓成节能2018年年报仅披露了账龄超过一年的前五大应付账款名单 , 其中没有微创光电的名字 。 而在卓成节能2019年半年报里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单位也没有微创光电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最高的是天津友和诚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期末余额为297.8万元 。 换句话说 , 卓成节能2018年6月30日以前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最大的一笔不超过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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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卓成节能2018年年报截图
不过2018年6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卓成节能应付账款余额从2839.7万元增长至4047.4万元 , 增加了1207.7万元 。
对比微创光电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年报 , 微创光电对卓成节能的高应收账款极有可能是在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形成 。
由于卓成节能未披露2019年年报 , 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增加的主力是否来自微创光电 , 外界不得而知 。
值得注意的是 , 2018年8月17日 , 微创光电与卓成节能签订了690万元的销售合同 , 且未履行完毕 。 但微创光电并未对未履行完毕的结果进行过多说明 。
从审计的角度分析 , 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能被归为收入?
“不能 , 除非合同是分阶段执行的 , 或可拆分的 , 按已经完成部分确认 。 ”一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合伙人如此表示 。 马靖昊表达了类似观点 , 要看合同执行的进度来定 。
“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是否能算作收入 , 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来判断 ,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情况下 , 可以确认为收入 。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表示 。
微创光电有关人士表示 , 公司其实和客户对过相关数据 , 不一致的原因是确认时间不同 , “经公司与客户核实 , 披露数据差异系因双方的时间差异所导致 , 不存在虚增收入情况 。 公司与卓成节能签订的600多万元合同是未履行完毕 , 并非未履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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