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网络支付垄断的真与伪( 三 )


作为增强网络支付领域竞争、便利消费者的措施 , 二维码互联互通在2019年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被提出 。 不过 , 魔鬼都在细节中 , 如何落实互联互通才是关键所在 。 对此 , 目前有三种途径:一为“聚合” , 即第四方通过自身技术与服务的集成 , 将多种网络支付方式整合集中 , 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平台和后台管理系统;二为“转接” , 即由银联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相互开启白名单 , 将彼此纳入自身的收单体系 , 从而在不改变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兼容;三为“统一” , 即通过统一的账号系统和统一码制标准 , 实现以单一节点为中心的互联互通 。 毋庸讳言 , 以上三者各有利弊 。 而在最终的方案落实上 , 除了技术优劣之外 , 更要考虑可能的技术标准垄断后果 。
近年来 , 技术对经济的影响与日俱增 , “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作为企业增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控制力的重要策略而被竞相采用 。 研究表明 , 由政府推行的技术标准在“网络效应”、“锁定效应”的加持下 , 极易成为排斥竞争、限制市场进入自由的“行政垄断” 。 而正如周其仁教授所洞见的:反垄断的要害恰恰是消除市场禁入 。 为此 , 在二维码互联互通的技术标准选择上 , 应坚持市场中性、多方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 在相互磨合与行业自律的基础上 , 作出贴合市场需求、顺应技术进步的最优方案 , 切切避免“播下龙种 , 收获跳蚤”的窘境 。
作为数字经济的金融基础设施 , 网络支付不但是国家经济金融的血脉 , 也是我国电子商务和数字生活的基础 , 还是中国参与数字经济全球竞争的重要力量 。 我们应深刻理解网络支付的颠覆性创新与动态性竞争特征 , 其垄断判定当秉持灵活、宽容的标准与全面、动态的考量 , 从而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线 , 充分激活因金融抑制政策而蛰伏的发展潜能 。
(许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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