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普法|业主:“物业啥也不管”,物业:“业主啥事都找物业”, 您觉得呢?


家里灯泡坏了 , 找物业;停水停电了 , 找物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 还找物业……在一些居民眼中 , 只要是出现问题就要求物业解决 。 采访人员采访发现 , 被“万能”了的物业公司 , 在不断增长的“增值服务”面前 , 处境比较尴尬 。
职能被误读啥事都得管
“物业不就是为业主服务的吗?怎么打个过墙眼这么简单的事也要钱呢?”前不久 , 家住观山湖区世纪城的陈先生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 , 称由于自家移装有线电视 , 需要打一个过墙眼 , 但在得知需要付服务费时 , 陈先生却表示出极不认同的情绪 。 “以前像打过墙眼这种活 , 我们都是找物业公司来解决的 , 从来也没收过钱 。 我们是小区的业主 , 我认为只要是小区里的事 , 物业都应该管 。 ”陈先生说 。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青山小区 , 小区一组团物业公司刘经理告诉采访人员 , 业主向物业提出要求 , 物业公司基本上总是义务服务的 , 为的就是和业主搞好关系 。 但原则上 , 小区公共区域以外的服务 , 属于物业公司的增值服务 , 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 , 需要收取一定的劳工费用 。 但是由于物业长期的义务服务 , 业主也就形成习惯 , 有什么事都找物业 , 而且觉得这种义务服务是理所应当的 。
采访人员在对贵阳各个小区的随机采访中发现 , 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 , 大多数业主表示“大概知道 , 但具体不清楚” , 有的业主甚至认为“只要是小区里的事 , 都归物业公司管” 。 大到小区内道路破损、电梯维护、房屋漏雨、停车管理 , 小到家里更换灯泡 , 在不少业主眼中 , 这些都应该被归为物业服务的职责范畴 , 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服务要求 。 而一旦物业公司的服务没有达到业主自行制定的服务标准 , 就可能引起业主的不满情绪 , 甚至影响物业管理费的收缴 。
公共区域和增值服务 概念要分清
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 , 贵阳市物管协会负责人介绍说 , 物业公司的职责和权力其实很小 , 是业主们把它放大了 。 在物业办去年接到的投诉案件中 , 对物业公司的投诉 , 分析起来有大部分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 , 还包括一些职能部门负责的问题 。 业主认为理应由物业公司解决的问题 , 物业公司却表示 , 无论从财力还是职责上来看 , 对此都无能为力 。 这是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 也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举步维艰的一个原因 。
据介绍 , 人力成本不断增长 , 物业公司在承担自身责任的同时 , 还要面对业主日益增长的对于服务提升的要求 。 老物业公司成本上升 , 但矛盾积累造成物业费收缴率的下降 , 入不敷出导致最后不得不撤出 , 也是无可奈何 。
“想要解除部分业主对于物业职责的误读 , 首先要弄明白‘公共区域’和‘增值服务’这两个概念 。 ”该负责人说 , 以换灯泡为例 , 如果灯泡位于小区广场、楼道等公共区域 , 这个灯泡的维修就要由物业公司全权处理 。 但如果灯泡位于居民家里 , 小区居民再请物业帮忙更换 , 就属于特约服务 , 物业就应当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了 。
物业友情提示:楼道堆杂物 , 堆的是私心 , 谋的是私利 , 害的是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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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普法|业主:“物业啥也不管”,物业:“业主啥事都找物业”, 您觉得呢?】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常见误区
1
误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
2
误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
3
误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4
误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
这些错误的观念 , 让许多业主在遇到任何住房相关问题时 , 都把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 , 认为物业是唯一责任方 , 更有甚者以此为由 , 拒交物业费 。 这让物业公司哑巴吃黄连 , 有苦说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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