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筑巢引凤” 加速人才向青集结

大众报业·半岛网6月2日讯 人才的发展是激发城市活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第一动力,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建设,是青岛市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解决人才对住房的后顾之忧,将青岛市打造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攻势的题中应有之义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人才住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市之路,丰富和完善各类人才保障措施,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
超95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人才住房成效显著
青岛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人才住房建设,先后印发实施了《青岛市“千万平米”人才公寓建设推进方案》《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中的规划布局、筹集渠道、分配管理、运营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青岛市是全省第一个出台专项人才住房政策的城市,也是全国人才安居工作政策体系完整、运作实施规范的先进城市之一 。截至目前累计开工建设人才住房项目237个,建筑面积956.53万平方米,约10.52万套,竣工建成项目108个,449.85万平方米、5.3万套 。已开工项目中,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121个,约5万套,占总房源47.5% 。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116个,约5.5万套,占总房源52.5% 。
青岛市人才住房的建设和分配有效解决了部分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对高校、科研院所和卫生医疗机构等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集中的单位,都进行了重点支持,其中,重点面向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外贸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以及海尔集团、中车青岛四方股份公司、青医附院、齐鲁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先后分配人才住房超过100余万平方米,为各院校、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
约3.9万人住房补贴审核通过,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青岛市人才住房房源类型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根据引进人才规模、土地资源和住房需求情况,合理确定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占比,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建设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基本建立起了租赁型和产权型并重、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在实物分配的基础上,青岛市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人才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对在青就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逐步建立起“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住房管理和实施体系 。截至目前,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审核通过约3.9万人 。
在保障对象方面,青岛市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青岛全职工作且在青岛市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在青岛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保障标准方面,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 。全市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分配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排序规则开展分配工作 。人才类别分为七个层次,享受55—180平方米不等住房面积标准 。
建设筹集10万套,开启人才住房新征程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住房建设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以“学深圳、赶深圳”为契机,以站在未来看今天的眼光,综合考虑青岛市发展和未来人才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了2020年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不少于10万套的工作目标 。
市住建局将坚持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通过新建、购买、改造、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房源 。具体采取以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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