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租客卧室现针孔摄像头:谁装的成谜,平台要求不追责才解约( 二 )
今年5月 , 小刘及其朋友关空调时 , 发现插座后有摄像头 。 何人安装摄像头仍未有结论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小刘和舍友于2019年12月29日入住“一租平台”出租的佳境天城天合苑一户lofter房 , 租金为3750元每月 , 半年一付 , 合同2020年12月28日到期 。
小刘告诉澎湃新闻 , 入住半年后的5月12日晚 , 他们发现摄像头隐藏在卧室墙壁上电源插座里 。
她提供的《受案回执》显示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刘某被侵犯隐私权”一案已由杭州市萧山区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受理 , 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 。
5月25日 ,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 , 警方正在调查 , 但具体进展不便披露 。
一租平台客户部工作人员曾向澎湃新闻表示 , “责任在安装方 , 并不在我们平台 。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 , 事发后 , 平台已经联系房东 , 房东第一时间予以否认 , 相关调查结果需依据警方调查 。
5月30日 , 小刘表示 , 入住当天针孔摄像头已经存在 , 但她们当时没发现 。 小刘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 , 2019年12月29日入住当天 , 她向曾向平台反映空调打不开 , 当时她发送给平台工作人员的图片显示 , 空调插座已有针孔 。
6月1日 , 澎湃新闻致电受理该案件的钱江世纪城派出所 , 该所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案件进展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偷拍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的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 , 应被治安处罚 。 使用针孔摄像偷拍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还涉嫌触犯《刑法》第284条的“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应追究刑事责任 。
丁金坤律师提醒 , 在无法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 , 当事人可以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 因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房屋中的隐私安全 , 而出租人赔偿后 , 日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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