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锤定音!作为业主,你有一笔钱可以拿了?
现在不管走进什么小区 , 基本上都能发现各种各样的广告 。 不管是楼内大厅 , 还是电梯间、楼梯间都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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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发现有很多小区物业在接广告的时候 , 没有事先告知业主一声就接了 , 而且很多小区的这笔收入还十分不透明 , 物业基本上不会告知业主这笔钱的去向 。 而有些业主似乎对这件事情也并不上心 , 其实不是业主不上心 , 而是因为有很多业主根本就不知道这笔钱究竟该不该归自己所有 ,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过问这笔钱的去向 。
那么 , 业主对这笔钱究竟有没有权利过问呢?答案是业主有权过问这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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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 这一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对于这些热点问题 , 近期国家也进行了多方讨论 。 今年全国两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282条就提到了这一点 , 国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 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 , 应该属于业主共有 。
另外 ,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287条还作出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是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该由业主一起决定 , 应该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并且参与表决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业主的同意 。
其实 , 在我国出台的《物权法》第七十条就有规定—业主对于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并且 , 2019年山东省和陕西省两地就曾经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租赁等经营行为的 , 所得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
【|国家一锤定音!作为业主,你有一笔钱可以拿了?】虽然 , 很多地区早已经明确了这一点 ,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 很多业主还是处于被动的一方 , 一直都“稀里糊涂”的 , 不知道这笔收入究竟和自己有没有关系 。 就算他们知道这笔钱和自己有关系 , 也很少能够拿到“真金白银” , 极少有小区的物业会在年度账户项目公示电梯广告收入和支出 , 就算公示了 , 钱的去向描述的也很笼统 。
那么 , 业主究竟要怎么做 , 才能拿到“真金白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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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绝大多数业主关心的只有关起门来的小家 , 基本上很少会关心整个小区的事情 , 很少会参与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 , 会关心公共利益 。 如果 , 你想拿到这笔钱 , 你就应该摒弃这样的想法 , 应该有一个“主人翁”的意识 , 你要明白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大家的 , 这里所产生的利益其实也和大家有关的 。 当然了 , 如果你认为你足够有钱 , 对这笔钱没兴趣的话 , 那你可以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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