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南京一刚出生男婴遭母亲活埋 检方建议判处五至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南京一刚出生男婴遭母亲活埋 检方建议判处五至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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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刚出生男婴遭母亲活埋”案开庭审理
检方建议:判处五至七年有期徒刑
去年5月底 , 南京溧水发生一起杀人案 , 一女子竟然将刚刚生下的男婴埋在玉米地里 。 在案发前 , 这名女子与前夫共同生活 , 这个男婴是她与外地一名已婚男子所生 , 但对方一直拒绝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骨肉 。 近日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 , 被告人对生命的藐视 , 最终导致案件的发生 , 她将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案件经过
与已婚男子交往怀孕后 , 对方拒绝承认
杨某今年33岁 , 因为长期不愿意工作 , 又因赌博欠下不少外债 , 与前夫丁某感情破裂离婚 。 离婚后 , 杨某仍住在前夫位于溧水的家中 , 照顾和前夫生的两个孩子 。 平时的生活费用 , 主要是靠前夫和父母提供 。
2018年9月 , 杨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王某 。 王某向杨某倾诉自己婚姻不幸福 , 正准备离婚 , 杨某认为自己找到了“另一半” 。 两人很快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左右 。 杨某9月底回到溧水后 , 觉得身体不舒服 , 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怀孕了 。 10月初 , 她购买验孕试纸 , 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
对于怀孕的情况 , 杨某一直到生下孩子后都没有跟前夫说 。 她把此事告诉王某 , 说自己不想要孩子 , 希望把将其打掉 。 王某却让她先不要打 , 等到四五个月的时候再说 , 如果是男孩就生下来 , 如果是女孩则随她的意思 。
杨某在法庭上说 , 王某这样的态度让她接受不了 , “觉得不值得将自己的下半生托付给这样的男人” 。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 , 第二天再打电话给王某时 , 对方直接不接了 。 后来 , 王某通过微信回复称孩子不是自己的 。 杨某说 , 这给她的伤害特别大 , 所以下定决心要把孩子生下来 , 证明孩子就是王某的 。
将男婴埋在玉米地里 , 法医鉴定为“活埋”
按照杨某的话 , 因为没有钱就没有去医院 , 也没有告诉家里人 , 同时既没有想过将来要到哪里生孩子 , 也没想过生下来后如何处理 。 只有杨某的母亲发现女儿体态异常 , 但被她以长胖为由搪塞过去 , 母亲和杨某不住在一起 , 也没有多问 。
2019年5月30日凌晨四五点时 , 杨某觉得自己可能要生了 。 上午十点多 , 带着孩子去学校参加活动的前夫突然回家 。 杨某不想将孩子生在家里 , 急忙打了一辆网约车 , 来到溧水永阳街道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 。 附近正在拆迁 , 路人很少 , 她就在路边的田里生下了一个男婴 。
杨某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讯问时称 , 当时自己刚生下孩子身体虚弱 , 没有听到孩子有哭声 , 也没看到孩子动过 。 “听天由命吧!我想既然是这种结果 , 他如果是死了那就是死了吧 , 我没有办法去救他 。 我那个时候清醒了 , 我没有能力去抚养他 , 我现在连自己都救不活……”杨某哽咽着说 , 她在玉米地里用手挖了一个坑 , 把这个男婴埋了 。
过了一会儿 , 杨某想再看看这个孩子 , 就把覆盖在孩子头部的泥土扒开 。 这时她发现孩子的口鼻处有白色的“唾液” , 觉得孩子也许是活着的 , 杨某没有采取任何方法施救 , 又用土把孩子埋了起来 。
关于这一情节 ,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 , 杨某在以往多次供诉中称 , 拨开孩子头部的土后 , 孩子突然动了 , 嘴巴在动 , 鼻子有呼吸 , 嘴巴里有唾液出来 。 她看到宝宝突然活过来了 , 很害怕 , 就把土往孩子的头部和面部堆 , 并用手将孩子身上各部位的泥土按压严实 。
第二天 , 杨某再次返回这里 , 将男婴尸体移至附近一处寺庙旁的树丛中重新掩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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