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某|“亏”大了,使用假币一百元,换来行政拘留5天!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亏”大了 , 使用假币一百元 , 换来行政拘留5天!
2020年5月24日24时许 , 田永某(男 , 36岁 , 本县和平街道人)到团结街道思州一超市购买香烟等商品 , 支付一张一百元面额人民币 。 完成交易后超市方觉得这张人民币有问题 , 遂报警 , 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为假币 。
当值的思州B区责任区民警田伟接警后 , 发挥基础工作优势 ,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 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员田永某 。 25日12时许 , 田伟找到田永某 , 后者陈述了从其母亲处得到假币 , 并在明知是假币的情况进行使用的经过 。
田永某|“亏”大了,使用假币一百元,换来行政拘留5天!
本文插图

田永某|“亏”大了,使用假币一百元,换来行政拘留5天!
本文插图

(图为涉案假币正反面照片 , 编号:E6T5308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田永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 田永某已于5月27日送县拘留所执行 。
田永某|“亏”大了,使用假币一百元,换来行政拘留5天!
本文插图
【田永某|“亏”大了,使用假币一百元,换来行政拘留5天!】

任何违法行为均有其“法律成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 , 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
警方提示 , 莫以恶小而为之 , 勿因善小而不为!
审 核:王 惠
编 辑:吴白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责任编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