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变性手术,回岗不到一个月就失业?法院二审结果来了

马敏(化名)是一名跨性别者 , 2018年10月 , 她做了性别重置手术 。 2019年2月 , 她所在的公司以其迟到早退 ,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与她解除了劳动合同 。 她认为 , 公司的行为是基于跨性别身份的性别歧视 , 损害了她的平等就业权 , 于是提起平等就业权诉讼 , 要求公司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公开道歉 。
今年1月 , 一审法院驳回了马敏的诉讼请求 , 随后她提起上诉 。 5月28日下午 , 该案二审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做完变性手术,回岗不到一个月就失业?法院二审结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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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审时照片做完变性手术 ,回岗不到一个月就失业2015年底 , 马敏入职了杭州一家影视文化公司 。 2018年 10 月 , 她决定做变性手术 , 并在手术后如愿拿到了女性身份证 。 手术前 , 她将情况如实向公司汇报并准备请三个月的病假 。 当时公司对马敏的手术表示了理解但无法为其办理病假手续 , 只能办停薪留职三个月 , 公司继续为期缴纳社保 。 之后马敏又接到公司的消息 , 这期间的社保费用需要本人自己缴纳 。
尽管如此 , 她依然感激公司能够理解自己 。 马敏告诉采访人员 , 公司一开始的做法让她备受感动 , 本打算复职后要为公司好好卖命以作报答 。 可是没想到等她重新回到岗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 公司找其谈话 , 希望她能主动辞职 。
马敏回忆 , 当时一共和人力部门谈了三次 。 第一次谈话时 , 公司表示影视行业发展不景气、业务调整需要裁员 , 希望主动辞职 , 公司可以补偿给马敏一个月的工资 。 第一次协商未成 , 很快双方又进行了第二次谈话 , 公司表示会再加3000元的补偿 。 后来双方又进行了第三次谈话 , 谈话录音显示 , 公司HR认为 , 马敏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跟剧组、做艺人助理等高强度的工作 。
公司认为其不适应现在工作 , 当事人称这是歧视在职时 , 马敏在公司主要是负责服装道具的工作 , 为什么复职后 , 公司会突然认为马敏不能适应以后的工作?
在双方的谈话录音中公司人力有表达过“让你跟男艺人还是女艺人?” 马敏认为 , 这是来自公司的歧视 , 可能艺人根本就不会介意自己是变性人 。
公司为什么会认为其适应不了跟组、做艺人助理等高强度的工作?马敏告诉采访人员 , 有一次公司要求她晚上出外景 , 当时自己身体还在恢复期 , 需要每天早晚进行半小时到一小时不等的身体清洁护理 , 如果晚上时间太晚的话 , 做清洁护理 , 第二天一早还得再来一遍 , 这样的话睡眠时间根本没法保证 。 “所以我就和公司那边说 , 可以加班但是不能太晚 。 ”她说 ,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常态 , 就像生孩子坐月子 , 总得有恢复期 , “况且我当时都和身边的同事打好招呼 , 如果有做不了的他们可以帮我 。 ”
最终 , 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 2019年2月12日 , 春节假期后第二天 , 马敏接到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邮件 。 理由是:在过去半年中 , 她累计出现“严重过失”的违规行为(一个月内出现4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情况)达四次 。 这违反了《员工手册》中“严重过失”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过劳动仲裁 , 马敏获得了2.5个月工资的赔偿 。 但她仍然认为 , 公司的行为是基于跨性别身份的性别歧视 , 损害了她的平等就业权 。
2019年8月 , 她在律师帮助下提起平等就业权诉讼 , 要求公司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公开道歉 。 该案是2018年12月最高法发布“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以来 , 第一起以该案由立案的跨性别平等就业权纠纷 。
法院一审认为公司有正当理由 , 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的争议点焦点围绕在马敏被辞退是否是因为歧视 。 双方各执一词 。
马敏所在公司的法律顾问项振华曾回应 , 公司尊重性少数群体的公司文化 , 认为并不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 , 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解雇 。 他表示 , 不希望“首例跨性别者平等就业权纠纷案”这一标签、公益组织和媒体的介入 , 对案件本身造成额外的影响 。 “我们一直认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员工劳动争议案件 , 与跨性别身份无关 。 让案件回归到法律框架内 , 这是我们想要呈现的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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