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缴今年所得税
中新网5月29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9日发布公告称 ,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 , 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
本次发布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如下:
【个体工商户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缴今年所得税】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 , 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 ,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在预缴申报时 , 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 , 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 , 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 ,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其中 ,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 ,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 ,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 , 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 , 可申请退还 , 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
推荐阅读
- 青岛莱西税务:持续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措施
- 青岛即墨区税务局:心系春蕾 税暖童心
-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春风办税 倾情服务
- 青岛黄岛税务:云服务助复产 享优惠更有感
- 青岛市北区税务局:持续发力提质效 社保服务暖人心
- 复工商户实行单双号出摊,郑州夜市复工,熟悉的烟火气回来了
- 热线回音热线回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又有延缓政策了!
-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又出延缓政策
- 就业小摊点背后是大民生 带动的就业数字背后是鲜活的个体和家庭
- 小摊点背后是大民生 带动的就业数字背后是鲜活的个体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