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各地发放普惠性消费券 向困难群体发放购物券( 二 )
(十五)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十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旅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十七)各级工会组织劳模和职工在省内疗养休养,开展春秋主题游、夏季避暑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动,使用工会会员会费为职工办理文旅年票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十八)启动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
(十九)向旅行社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
(二十)积极扩大体育消费,引领新兴时尚运动,适时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丰富体育消费产品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四、推动数字消费扩张
(二十一)加快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培育一批在线经济示范平台,大力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消费新模式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十二)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开启“云逛街”“云旅游”“云观展”“云阅读”等新模式,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个性化、高效便捷的消费体验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二十三)实施5G“万站工程”,促进新型信息消费 。省、市、县财政按1∶2∶2比例每年共安排2亿元资金,连续3年对新建5G宏基站给予补贴 。安排政府专项债券支持5G基站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积极筹划举办信息消费节、信息消费城市行、信息消费体验周等活动,营造数字消费氛围 。对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体验馆(体验中心)的,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运营补贴;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以及参加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获奖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二十五)实施新一轮宽带提速工程,深入推进“双G双提”行动计划,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在2019年资费平均降低15%的基础上,推出带宽更高、更有针对性的优惠资费方案 。鼓励电信基础运营商提供信息消费优惠活动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六)组织电信基础运营商及云服务商为企业提供3—6个月的免费云上办公服务和提速服务,为推动线上消费新模式提供网络支持 。持续推进“万企上云”工程,每年遴选50家左右上云标杆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五、实施消费扶贫行动
(二十七)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加大对省内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金额的25%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十八)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优先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采购扶贫目录产品及贫困户自产产品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二十九)开展扶贫产品互联网促销活动,举办扶贫产品直播带货、电商消费扶贫等网络消费扶贫行动,提高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 。(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商务厅)
(三十)开展线下助农公益活动,组织“优选基地游、快乐乡村行”和“荆楚优品、垄上优选”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社区、进交易市场等展销活动,构建消费扶贫新模式 。(责任单位:省广电局、湖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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