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 城阳第三人民医院被警告
近日采访人员获悉 , 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未按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 该行为已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依法对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处以警告处罚 。
据了解 , 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 该行为已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诊疗科目中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 , 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 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
【未按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 城阳第三人民医院被警告】此外 , 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通报批评 , 给予警告:(一)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5月21日依法对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下达了20200521112732371157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对其处以警告处罚 。
根据城阳政务网对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的简介 , 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 , 是城阳区东部医疗、预防及保健中心和区域性医疗副中心 , 综合性二级医院 。是“模范爱婴医院”、青岛市“示范产科”、青岛市卫生系统文明标兵单位、城阳区卫生先进单位 , 是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 。
为落实 , 采访人员联系到了城阳第三人民医院 , 了解到采访人员的采访要求后 ,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她不清楚 , 也不负责此事 , 而可以答复的同事正在接听电话不方便答复 。采访人员提出可提供这位同事的办公电话 , 稍后采访人员主动联系 , 或由采访人员提供联系方式 , 待该同事忙完后给采访人员回复 , 但均被工作人员拒绝 。
随后采访人员再次联系到城阳第三人民医院 , 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已经更换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 , 院方需要落实后再给采访人员回复 。截止到发稿 , 采访人员未收到回复 。采访人员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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