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聚焦中国首部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三 )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代表:
在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中,既有对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等传统侵权行为责任的认定,还对网络侵权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法治的与时俱进 。其中,有关高空抛物的相关条款引人关注 。
按照传统的法律规定,在民事侵权案件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高空抛物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举证很难 。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权利,民法典草案将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先行举证,证明自己并非侵权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不能证明的,应先行对被害人进行补偿,并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进行追偿 。这不仅让受害人得到了更全面、合理的保护,也保障了事件中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公平合理 。
此外,草案充分考虑社会治理因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如果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一旦发生高空抛物造成危害,物业方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还明确一旦发生案件,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进行调查,查清责任人 。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编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日报采访人员 巨云鹏采访整理)
(原题为《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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