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河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疫情期间多余住宿费一律退还

5月27日 , 河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 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 , 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 , 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 。
开学河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疫情期间多余住宿费一律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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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资料图全文:河南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要求 , 现就做好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 。 各地各校要落实网上教学相关规定 , 扎实做好线上教学和开学复课工作 , 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完成 , 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 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
二、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 。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 。 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
三、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20〕1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0〕41号)中关于学生资助的各项要求 , 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疫情而影响学业 。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乱收费问题 。 各级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问题 。 一经查实 , 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 , 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 并在全省进行公开通报 。
五、积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 各地各校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加强正面引导,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延伸阅读:开学后如何防聚集性疫情?国家卫健委:做好这三点此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介绍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 会上 ,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 , 随着疫情逐渐向好 , 各地复产复工复学也逐渐列入到议事日程 。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场所 , 复学以后要特别关注防范可能发生的输入疫情给学校带来的风险 , 学校做好疫情防控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要建立学校、卫生、教育和医疗机构、疾控机构 , 点对点、人对人的协作机制 。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的要求 , 强化学校环境卫生消毒 , 保障学生就餐食堂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开学河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疫情期间多余住宿费一律退还】三是要加强健康监测 , 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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