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好”邻居互留对方家门钥匙 金银首饰连续失窃才发现原来引狼入室
文章图片
。扬子晚报“好”邻居互留对方家门钥匙 金银首饰连续失窃才发现原来引狼入室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苏文娟 采访人员 刘浏)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互相帮助原本是一件很温暖的事,但是家住南京江宁麒麟的王女士却被“好邻居”伤了心。
【扬子晚报“好”邻居互留对方家门钥匙 金银首饰连续失窃才发现原来引狼入室】2019年7月,王女士一家旅行回来后发现自己的一个金镯子好像不见了,粗心大意的她并未在意,只以为随手放在了哪里。没想到,没过多久,家里接连少了金戒指、金项链,连在外旅行时刚刚购买的手串都不见了,这下王女士才意识到家里失窃了!令王女士一家费解的是,家里门窗紧闭,怎么会多次进贼呢?
令王女士更加没想到的是,这个贼居然就是自己的“好邻居”曹某!曹某是一名外卖送餐员,妻子在家全职带孩子,与王女士一家一来二回渐渐熟络了起来。因为两家都常常会忘了带钥匙,于是两家都在对方家里留了一把备用钥匙。两家人把对方的家门钥匙放在自己客厅玄关处,也没有人想过要去打开对方的家门,直到2019年7月。
某天晚上,因为妻子带着孩子回到老家过暑假,独自一人在家的曹某对隔壁家动起了邪念。拿上王女士家门钥匙的曹某,在对方门口试探性地敲了敲门,恰巧,那正是王女士一家外出旅行的那几天。见无人应答,曹某开门走进了王女士家,来过几次的曹某轻车熟路地来到卧室,打开了橱柜,偷走了一个金手镯,事后卖得6760元。过了半个月,尝到甜头的曹某见邻居并未发现,于是大着胆子又一次走进了王家。这一次,曹某拿走了黄金戒指、吊坠、手串等多个首饰,卖得4千余元。
收到王女士的报警,警方根据失窃物品交易的线索,很快就锁定了曹某,将其抓获。而王女士直至此时才惊呼,原来是自己引狼入室了。江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近日已依法向江宁区法院提起公诉。
推荐阅读
- 扬子晚报|驾校教练发个网络小视频,交警一看不得了!扣8分!
- 扬子晚报|“哪个季节最适合死?感觉还是夏天” 女生发完朋友圈冲出学校…
- 扬子晚报小学生为玩电脑用剪刀两次戳伤老爸 家长无奈报警请民警帮忙教育
- 扬子晚报防不胜防!加入股票交流群怕被骗观察两月才出手,结果还是被骗一万元
- 扬子晚报忘带钥匙爬墙入室 上下不得报警求救
- 扬子晚报嫌疑人入室盗窃被监控现场直播,民警当街上演“跑男”追逐
- 扬子晚报男子被骗欲轻生 民警从30多米高空平台将其劝下
- 扬子晚报高速公路成“纳凉地”,3男子随意停车啃起西瓜
- 扬子晚报“哪个季节最适合死?.....” 朋友圈“诀别”后她冲出学校
- 扬子晚报没戴头盔被拦下教育,交警一查电动自行车涉嫌盗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