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青岛 案例说法:转发文章被起诉,自媒体如何避开侵权“坑”?


当今信息化社会 , 我们已经进入了***时代 , 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各类***平台 , 发挥着重要的信息传播作用 。 然而 , ***平台因其自由化、即时性、匿名性 , 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虚假信息的扩散 。 这不 , 某微信公众号转发文章就惹来了官司 , 下面 , 一起来看看这则案例吧!
公众号转发文章被指侵权
2018年8月 , 某第三人个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业主诉求信 , 披露了某地产公司建设项目装修、施工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 表达了业主的意见要求 , 希望地产公司尊重业主诉求 , 积极解决问题等 。 在看到这篇文章后 , 某传媒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予以转发 , 此条公众号转发后 , 阅读量达1000人次并引发多条跟帖留言 。

法治青岛 案例说法:转发文章被起诉,自媒体如何避开侵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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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后 , 该地产公司以文章为作者主观臆断 , 传媒公司未经查实即传播此文章 , 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影响 , 并造成了商业信誉损失为由 , 将某传媒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
及时删帖消除影响
原告房地产公司称 , 其名下的地产项目具有企业名称、品牌及产品服务价值 , 多年来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及较高的美誉度 , 被告未经调查了解 , 转发不实言论和图片 , 误导读者 , 削减了品牌名誉度 , 对项目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 。 传媒公司承认曾转载过该篇文章 , 但自身作为新闻媒体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没有侵犯对方商业信誉的主观恶意 , 原告启动维权时 , 被告已及时删除了全部转载文章并公开道歉 , 在主动消除影响方面做了积极行动 , 防止被进一步转发扩散 , 其行为并未对原告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

法治青岛 案例说法:转发文章被起诉,自媒体如何避开侵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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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章避免“惹是生非”!
根据法律规定 , 是否构成网络侵权 , 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 本案中 , 被告传媒公司转载一封业主诉求信的文章 , 虽然该文章系业主向开发商指出存在问题以及提出自身诉求 , 但其中涉及不当词语描述 , 部分违背客观事实 , 其言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波动 , 但鉴于被告及时删除了转发的全部文章且已经公开道歉 , 属于主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行为 , 且地产公司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项目品牌和销售受到影响 , 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法官说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别让网络维权网络监督成为网络侵权!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与新媒体的发展 , 互联网***日渐兴起 , 具有流量大、影响力强的特征 。 微信、微博等***舆论传播媒介 , 既发挥着传播信息的作用 , 又是社会舆论的一种新兴表现形式 , 其正当合法的舆论监督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 但***对外发布的消息 , 应当尽到必要审查 , 如实报道、力求措辞适当 , 避免夸大性的描述 , 加强网络自律 , 否则将有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法治青岛 案例说法:转发文章被起诉,自媒体如何避开侵权“坑”?】编辑: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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