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封建地主阶级的构成与封建土地等级制度( 三 )


这些事情表明 , 世家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 。在土地所有权的质量和数量上 , 都是不能和军功地主阶级相比的 。
『』秦汉时期封建地主阶级的构成与封建土地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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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商鞅变法后 , 将秦国的尊卑、爵位等级划分得十分清晰 , 主要是按照军功的差距排列的 。不同等级的地主依规定享有不同数量的田宅、臣妾 。并且田宅随着主人的等级而被人格化了 。这表明了土地的私有在等级上有所限制 。
对于封建社会中的地主阶级而已 , 比土地更重要的是劳动力 , 也就是封建社会中的农民 。而这个表现在封建社会中 , 也被称之为封户 , 封户也是地主阶级占有财产的重要标志 。
与皇权利益对立的豪强地主中 , 也有一部分曾经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 。但是在古代封建社会 , 很多豪强地主和高资地主 , 他们虽然占有大量的土地 , 可是却没有取得这些土地的合法所有权 。
『』秦汉时期封建地主阶级的构成与封建土地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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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悦
东汉末年 , 这种情况前所未有的严重 。正如荀悦所说 , 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面积甚至超过了宗室地主 , 成为了一个十分危险的隐患 。荀悦的这段话 , 也指出了封建社会中 , 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与非法的土地占有之间的矛盾 。
在封建社会 , 还是有少数的豪强地主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 。但是几乎所有的高资地主都没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 , 所以我们一般认为 , 豪强地主的等级要比高资地主更高 。
结语:马克思曾说 ,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联系是十分紧密不可分割的 。我们使用这个理论来研究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状况 , 也是合理的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 , 地主等级制度便是上层建筑 , 而土地所有制便是经济基础 。
在秦汉时期 , 地主阶级的划分主要是通过军功的多少来划分的 。但是宗室成员和帝王却是个例外 , 宗室成员哪怕没有军功也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 。而帝王作为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 享有全国土地的所有权 。
【『』秦汉时期封建地主阶级的构成与封建土地等级制度】参考书籍:白寿彝《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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