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贺州货车司机注意!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已开启,为期3个月!( 二 )


十、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 情节严重 , 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 维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 纳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责任主体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6部门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 , 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 依法限制失信当事人参与投标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对失信当事人依法采取取消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经营资质或限制性经营等措施 , 将失信状况作为失信当事人重新从事营业性运输审批的审慎性参考依据;公安部门将失信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的记分情况 , 作为其驾驶证通过审验和换发的重要参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 , 进行必要限制 。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政府相关部门执法 。凡阻挠执法的 ,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予以处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020年4月29日
来源: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孔艺
【【非法】贺州货车司机注意!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已开启,为期3个月!】审核:邱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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