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内蒙古一正厅贪腐细节获披露:单次索贿3000万,近20家企业行贿,6名官员涉案

近日 , 《李世镕、薛斌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在判决文书网上被公布 , 李世镕的贪污、受贿等细节亦被披露 。
『细节』内蒙古一正厅贪腐细节获披露:单次索贿3000万,近20家企业行贿,6名官员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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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镕(曾用名李世荣)此前曾任包括鄂尔多斯副市长、内蒙古国土厅厅长、呼伦贝尔市委书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职务 。薛斌则是内蒙古宏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6年10月11日 , 李世镕被查 。
判决书披露 , 李世镕是家族式腐败 , 其妻子胡瑞萍、儿子李俊达、女儿李金凌、哥哥、侄子和情人珊丹都涉案 , 他们通过李世镕的关系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 少则几百万 , 多则几千万 , 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
此外 , 李世镕的贪腐主要居中在其担任鄂尔多斯副市长期间 , 分管市工业经济和煤炭局 , 行贿的多是当地一些企业家、煤老板 , 其中不乏知名企业 , 如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另有官员向其行贿 , 以感谢职务提拔调动 , 如内蒙古国土厅原副巡视员温建华 。值得一提的是 , 李世镕分管煤炭局时的煤炭局长正是5月17日宣布被查的郭成信 , 根据判决书推断 , 郭成信极有可能也涉案 。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 , 2016年3月 , 李世镕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 在一次会议上 , 他发表重要讲话 , 阐述自己选拔干部“六用六不用”的观点:大力选用那些廉洁自律、敬畏权力、慎用权力 , 有底线、有操守、不惹事的干部 , 不用那些从政不廉、特权思想严重 , 吃拿卡要 , 不给好处不办事 , 给了好处乱办事 , 甚至贪污受贿的干部 。大力选用那些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有突出贡献的干部 , 不用那些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找靠山 , 不择手段跑官要官的干部……
李世镕部分贪污、受贿细节
2007年12月至2011年5月间 , 时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的李世镕利用职务之便 , 通过其司机田某分多次将共计161858.47元人民币的个人消费在其分管的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予以报销 。郭成信的个人简历显示 , 其于2004年8月至2012年3月任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党委书记、局长 。
2011年11月 , 时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的李世镕利用职务之便 , 在未履行正常招考程序的情况下 , 指示其分管的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王恒 , 将其子李俊达(另案处理)安排在该局下属的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 , 成为事业编制员工 。2013年9月11日李俊达主动辞职 , 其间 , 李俊达的银行账户汇入工资、补助共计74539.99元 , 但其未实际进行工作 。
2012年 , 时任内蒙古国土厅党组书记、厅长的李世镕在清华大学金融学院参加国家计划外委托生EMBA班学习 , 先让本单位职工白某2从财务处借款支付了学费19万元 。2016年李世镕离任时要求国土厅下属的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张某1处理上述费用 。后在张某1的安排下 , 矿业公司下属的内蒙古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冉以借款形式从该公司财务部分三次借款19万元转账给白某2 , 后以虚开的会议费、招待费发票冲销借款 , 白某2用收到的款项将国土厅借款还清 。
【『细节』内蒙古一正厅贪腐细节获披露:单次索贿3000万,近20家企业行贿,6名官员涉案】2013年夏天 , 时任自治区国土厅党组书记、厅长的李世镕在香港参加招商会期间 , 将个人花销共计20万元让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张某1予以报销 。2013年底 , 李世镕收受了张某1给予的10万元现金 。
值得一提的是 , 4月29日 , 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 , 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履历显示 , 张锋于2014年4月至2018年7月任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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