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交警缉查布控 让假牌套牌车辆无处可逃

机动车号牌相当于车辆身份证
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有些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
以为自己使用假牌、套牌车辆
就能躲避处罚
实际上
只要违法上路行驶
很快就会被交警识破
5月15日 , 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队员利用全国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对套牌、假牌车辆分析时发现陕KXH658号银灰色小型轿车有套牌、假牌嫌疑 , 通过分析研判 , 确定了该车为假牌车 。 11时许 , 缉查布控系统预警 , 最终陕KXH658号假牌车于11时20分在济民路同心路由西向东方向消失 。 12时40分,飓风行动队队员在消失地点附近一举将该车查获 。 经核查 , 发现该驾驶员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其驾驶的陕KXH658车辆号牌系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 该驾驶员最终被合并处以罚款6500元 , 行政拘留20天 。
银川交警缉查布控 让假牌套牌车辆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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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早8时 , 飓风行动队在国省道开展假套牌、摩托车整治工作 。 10时许 , 通过全国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分析研判轨迹 , 利用警便结合模式 , 在德源街查获套牌车一辆 , 经车管所查验员查验后发现该车车架号有明显改动痕迹、引擎盖留有原始车辆车架号且有多次补证记录 , 确定宁A23984为套牌车辆 。 民警将机动车号牌予以收缴 , 扣留该机动车 , 该驾驶员也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并处50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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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交警缉查布控 让假牌套牌车辆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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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链接
【银川交警缉查布控 让假牌套牌车辆无处可逃】使用套牌假牌不仅害人害社会 , 自己也会付出代价 , 受到法律制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 扣留该机动车 ,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 扣留该机动车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 扣留该机动车 ,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 按照以下规定处罚:(二)驾驶非营运客车的 , 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银川交警温馨提示
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合法合规车辆上道路行驶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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