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头盔价暴涨:将从严从快查处( 二 )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 , 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 。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 , 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 , 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 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
公安部要求 , 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6月1日起 , 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 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 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 , 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 ,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 , 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 , 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 , 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 ,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 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 , 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 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 , 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 , 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 ,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
河南三地发告诫书:
安全头盔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郑州
今天 ,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 , 向各头盔用品经营者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提醒告诫内容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 ,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用好自主定价权 , 依法合规经营 , 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 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
二、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 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 。
三、头盔用品生产、经销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 , 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 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 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
四、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 。 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 , 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头盔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 , 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 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
开封
5月18日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
告诫书明确 ,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 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 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 , 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 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
漯河
5月20日 , 采访人员从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 , 随着该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 , 电动车头盔用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 , 为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 ,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 保护消费者利益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提醒各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 , 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 ,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用好自主定价权 , 依法合规经营 , 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 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
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散布涨价信息 , 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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