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合生创展惠州合生汇花园夜间违法施工遭罚 为旗下项目



合生合生创展惠州合生汇花园夜间违法施工遭罚 为旗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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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生创展近日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 责令其必须按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施工作业 。 合创工程承建的惠州市合生汇花园项目未办理连续施工手续 , 夜间在居民区进行违法建筑施工作业 。 大亚湾政府网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合创工程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如下2019年11月28日22时24分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合创工程的施工现场检查 , 发现合创工程承建的合生汇花园项目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为证 。
合创工程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该规定如下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 , 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 , 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 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 , 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 , 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建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并公告附近居民 。
2020年4月10日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合创工程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告[2020]13号) , 告知合创工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 并告知合创工程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 合创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陈述或申辩 , 现案件已审查终结 。
【合生合生创展惠州合生汇花园夜间违法施工遭罚 为旗下项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项的规定 , 并参照《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第52款进行裁量 , 对合创工程作出上述处罚 。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改正 ,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 该条法规第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 , 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者 ,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第52款指出 , 未经批准超时施工的违法行为未经审批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 , 或未经审批在夜间使用其他机械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 , 或在午间施工的 。 处罚裁量标准以责令改正 , 处10000元罚款的违法程度为严重;违法情节为第二次及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市环罚[2020]25号;大亚湾政府网公示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
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惠州市合生汇花园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州市合生协元房地产有限公司 。
据报道 , 惠州合生汇花园项目由旗下惠州合生协元开发建设 , 是合生滨海城项目的五期项目 , 总用地面积39399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约165407平方米 。
资料显示 , 合创工程是上市房地产公司合生创展集团全资子公司 。 合创工程拥有主项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增项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增项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三级资质 , 承接工程范围遍及全国 。
合创工程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 , 隶属于香港合生集团有限公司 。 其股东结构如下广州市艺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 认缴出资20000万元 。 广州市艺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100% 。 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香港合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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