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人小产权房凉凉?广州出手!过来人这样说......

5月20日 , 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明确表示 , 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 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
《通知》对登记范围进行了限制 。 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 , 一律不予确权登记;此外 , 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不在登记范畴 。 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可进行登记 。
《通知》对登记主体有严格的界定 。 申请登记发证的主体原则上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 , 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
对于无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 , 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的住房 , 《通知》要求 , 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 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后进行确权登记 , 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
对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宅基地的 , 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 , 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 , 依法对新建房屋及占用的宅基地予以确权登记 。 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原已在农村合法取的房屋而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 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 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 , 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 , 经村(社)同意并公示30日无异议的 , 予以确权登记 。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进城落户后 , 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
广州市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以下简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小产权房存在很多风险与法律漏洞 , 国家多次明令禁止叫停小产权房 。 事实上 , 关于“小产权房”的讨论声一直在媒体、网络上此起彼伏 , “小产权房”就已经成为人们谈论的社会热点之一 。
小产权房隐患很大
什么是小产权房?一般来说 , 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 , 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 。 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 , 因此做“乡产权房” , 又叫“小产权房” 。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 ,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 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 , 土地使用权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 它没有产权 ,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 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
说白了 , 小产权房就是没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的问题房 。 从价格看 , 小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 , 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 , 通常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 , 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 , 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 , 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 后患不是一般的大 。
1、拆迁与你无缘:遇到城市发展需要拆迁 ,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 这类房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 , 极可能被拆除 , 且业主得不到拆迁安置补偿 。
2、遗产不能继承:正规的房屋是可以过户、赠送 , 子孙可以合法享有房屋继承权的 。 但小产权房无房产证 , 缺乏产权 , 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 。
3、卖不出也不能贷:小产权房无法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 没有产权 , 没有房产证 , 法律上不承认 , 即便签订购房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
4、配套烂尾:小产权房基本上都不会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服务 , 例如购物中心 , 市政天然气 , 市政水电 , 绿化等 , 而且物业管理也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