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绝不让薪酬变成“薪愁”( 二 )


"现在好项目竞争激烈 , 僧多粥少 , 很多建设单位都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干活 , 如果施工单位资金不足 , 建设单位又没有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 就会产生资金风险 。 "有着20多年工程建设领域从业经历的刘先生说 , 行业中存在从上游向下游转嫁风险的情况 , 农民工风险承受能力最低 。 特别是很多项目经理经常只给农民工每月先支付1000-2000元生活费 , 剩下等到农忙、开学、节日支付 , 一旦资金出问题 , 很容易出现拖欠情况 。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 此次施行的《条例》设专章作出规定 。
例如 ,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没钱发"和"专款专用"问题 , 《条例》规定 ,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 , 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 , 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 , 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 其中 ,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再如 , 针对农民工工资怎么发、发到手和发给谁、发多少的问题 , 《条例》要求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 , 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 确保工资发到本人的手里;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的登记和管理 , 如实记录施工项目实际进场人员、考勤情况 。
"过去 , 农民工工资由劳务分包商支付 , 延期支付、工资被挪用情况时有发生 。 "中建二局云南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向府介绍 , 公司通过"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个人专户"三招 , 组织精准监督 , 从欠薪源头治理 , 有效保障了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
对于《条例》关于工资保证金的规定 , 江苏某建设单位总经理吴先生表示 , 施工单位要向政府上交工资保证金 , 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 , 这可以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 "此外 , 加强对招投标单位的资金审核 , 落实资金来源 , 这样会更好降低风险 。 "
业内人士指出 , 《条例》还规定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工资保证金保护等措施 , 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 这些制度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
"黑名单"制度让企业不敢拖欠
"《条例》的施行对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 "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何维达认为 , 《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 农民工可以依法上诉 , 保障自己的权益;企业如有违法行为 , 政府可以介入管理 。
专家指出 , 中国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有十多年的时间 , 各部门各地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探索了很多有效举措 , 如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措施 , 《条例》就是将这些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 。
在具体惩戒方面 , 《条例》明确 , 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 , 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 , 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 , 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
何维达指出 ,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 , "黑名单"制度、限制市场准入、纳入国家信用系统等举措让企业受到严格约束 , 违法企业将在市场上寸步难行 , 这对企业来讲也是一种警醒与鞭策 。
2018年 , 全国开始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 ,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 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 会被列入"黑名单" 。 《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 , 将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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