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追讨货款两年多未果,法官调解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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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货款』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追讨货款两年多未果,法官调解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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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
近日 , 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被告林某当场向原告郑某付清货款5625元 。
案件具体情况怎么回事呢?
2017年8月4日 , 林某欲购买郑某腻子粉 , 双方约定郑某某从贵港把货物送到兴业县蒲塘镇给林某 , 货到付款 。林某收到货物后并没有付款 , 为此郑某某追讨货款两年多未果 , 无奈之下 ,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20年5月8日 , 原告郑某某向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递交了起诉书 , 请求为他讨回林某拖欠其的货款5625元 。主办法官接到案件后 , 了解到林某及其父母均外出不在家 , 为了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 经过多方了解联系到林某 , 但林某表示没有空回来 。之后主办法官主告知林某通过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
【『货款』一次性解决纠纷 | 追讨货款两年多未果,法官调解当庭履行】在电话询问中 , 双方当事人均有意愿进行庭前调解 。主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庭前调解的时间 。调解当时双方按时到庭 。调解中 , 主办法官再次确认郑某及林某的代理人调解意愿 , 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 但是双方针对货物价款、质量的问题存在一些争议 ,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主办法官围绕双方存在的争议 , 分别对双方做思想工作 , 通过释法说理逐步化解双方的矛盾 。在主办法官的调解下 , 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 林某的代理人当庭通过微信转账5625元给郑某 。最后 , 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 致使案件得以快速调解结案 , 做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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