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长三角密集出台土地新政:中国最大城市群释放建设空间

近期 ,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 , 明确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 其中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 , 并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注意到 , 今年以来 , 长三角密集出台土地新政 , 加速建立土地二级市场、承接国家在宅基地盘活和用地审批权下放等方面的试点 。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桂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采访时强调 , 技术手段的加强和管理流程等的提升 , 也让用地审批权下放成为可能 , 避免权限下放后一些地方的土地审批出现失控 。
但整个制度的考验不在于制度本身 , 而在于地方政府能否用好这一权限 , 这将给地方统筹规划带来挑战 。 如何做好省级规划?东南西北中如何布局?亟待地方政府探索破局 。
长三角密集出台土地新政
近日 ,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 , 安徽将在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 , 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 , 确保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农村 。
安徽也成为自去年9月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后 , 率先启动试点的省份 。
不仅是安徽 , 今年以来 , 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土地改革中频频出手 。
5月8日 , 上海市印发新版《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 明确上海土地交易活动目的之一为“实现土地高质量利用” , 并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纳入交易范围 , 新增诚信管理条款依法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
浙江《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于5月15日刚结束意见征求 , 拟于2020年底 , 全省初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则于去年底联合制定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 , 将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 2020年要完善建设用地市场制度 , 加强一、二级市场联动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 , 长三角地区要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 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开展土地整治机制政策创新试点 。
在这一方面 , 4月9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显示 , 对于土地管理 , 示范区执委会已牵头研究形成示范区存量土地盘活初步方案 , 将为示范区建设拓展新的空间 。
避免“三大误区”
不仅是地方政府在推动试点落地和政策完善 , 国家层面也在给长三角放权试点 。
近日 , 国务院出台《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 首批在8个省份试点下放用地审批权 ,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注意到 , 长三角三省一市均在试点范围中 。
“此前‘额度管理、严格审批’的审批方法在客观上产生了一个很好的项目推进作用 , 但还是有两个缺点 。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近日在“浦山讲坛”上称 , 一是由于审批层级高、环节多、事权错位 , 中央一级审批范围比较宽 , 也承担了部分应该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的事权 。 二是虽然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 , 但是项目审批还是垂直的 。 每个重大项目都是报国土部、国务院来批准 , 这也有效率低的一面 。
此次将用地审批权下放给8个试点省份 ,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 实际上压实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 。 过去由国务院审批的项目 , 一定程度存在着地方组件不认真 , 把关不严格的情况 。 现在权力给了地方 , 责任也给了地方 , 不按规则审查 , 将承担责任和后果 , 这就是所说的“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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