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评论:巨款失踪案“内盗”必须严查,银行业基石不容损毁

上游评论:巨款失踪案“内盗”必须严查,银行业基石不容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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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元巨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 , 储户没有收到任何提醒消息——银行“内盗”事件 , 最新又发生了!
5月16日 , 上游新闻《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山西清徐农商行被指未尽核实义务遭起诉
》报道显示 , 山西太原市清徐县的丁女士 , 在清徐县农商行员工王某某的劝说下 , 先后将家中存款共计1200万元存入该行 , 不久后发现这笔存款莫名消失:其中743万有银行转存回单 , 但没有入账;另外500万定期存款被转走 , 她没收到银行任何提醒消息 。 上游评论:巨款失踪案“内盗”必须严查,银行业基石不容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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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7日 , 丁阿姨在清徐农商行柜台转入2笔款后收到的回执 , 后银行称回单是伪造的 。 受访者供图
涉事银行回应 , 转存回单系伪造 , 但柜台大额转账储户确未收到任何提示或核实消息 。 估计多数人看完此新闻后的第一个念头是:银行出了“内盗”莫非让我买单?还能放心地将钱存在银行吗?
【上游评论:巨款失踪案“内盗”必须严查,银行业基石不容损毁】在国内 , 银行应该是老百姓最信任的机构之一 , 很多人把辛辛苦苦一辈子挣的钱 , 全部存进银行 。 赚利息是小目的 , 最主要就是本金安全 。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 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 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 。
实际上 , 银行作为办理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 , 在为储户办理存款、转账等业务时 , 居于明显的、支配的优势地位 , 而储户则处于相对的、被支配的弱势地位 。 专业金融知识的缺乏、办理流程的繁琐以及出于对银行的信任 , 普通储户客观上难以防止被银行职员所骗 。 所以 , 防止“内盗”的责任 , 只能归于银行本身 。 银行应该规定其职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 且相互制约 , 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
银监会早2013年就发文要求 , 各银行营业机构要完善基础业务环节管理 , 堵塞管理漏洞 。 比如强化大额资金交易控制 , 严格执行业务办理人(客户或代办人)身份信息及大额转账实时核实制度 。
作为专业金融机构 , 涉事银行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以及严密的制约机制 , 怎么能对王某某这种“内盗”蛀虫长时间浑然不觉?这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内部管理出现严重问题 。
银行不能以“这是银行职员个人的犯罪行为” , 就把自身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 如果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 不仅不利于防范类似“内盗”事件发生 , 也与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储户利益的初衷背道而驰 。
对于银行来说 , 储户的信任比黄金还重要 。 没有管理的安全和储户的信任 , 银行还是银行吗?为此 , 涉事银行必须严格整顿 , 强化内部人员管理 , 杜绝“内盗”事件再发 , 同时对此事件主动承担起责任 。 因为它损毁的 , 绝不仅仅是单个储户的利益 , 更是银行业的基石——诚实守信 , 也就是老百姓对于银行最重要的信任 。
上游新闻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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