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现造假疑云
深圳再现造假疑云饼干厂规划违法、悖理、造假深圳湾航道施工环评报告造假事件余波未息 , 近日深圳又现造假疑云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更新局)在春节假期前夕 , 突然发布《联合饼干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以下简称规划) , 计划在深圳招商雍景湾花园小区紧邻的东面、原联合饼干厂地块 , 建设3栋200米超高住宅楼 , 以及写字楼、商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配套设施 。联合饼干厂为废弃多年的单层厂房 , 地块面积33111M2 , 成南北长条状 。 原法定图则将地块分为南北两小块 , 面积相近 , 南面小地块为教育用地 , 北面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5) 。 西面与其紧邻的招商雍景湾花园于2012年落成发售 , 小区面积49326M2 。 建有7栋楼高100米的住宅楼 , 总户数1500户 。 饼干厂与雍景湾花园之间是一条双向两车道、宽约10米的市政路 。根据公示的文件 , 以及业主们从其他渠道得到的地块分析论证文件资料《南山区原联合饼干厂城市更新项目建筑概念设计( 第八版)2019.10》(以下称“设计”)和《原联合饼干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用地布局研究+学位论证2019.11》(以下称“论证”)(这些文件资料基层政府人员在做业主工作时 , 也曾出示过) , 业主们愕然发现 , 在这些文件资料中 , 他们的楼房“不见了” , 小区也“不见了” 。 规划通过魔幻变换 , 2010年政府公布的法定图则明确标识的2.5容积率 , 竟然大幅飙升到8.9 。在“设计”的3D效果图中 , 地块西边紧挨的雍景湾6C和7栋被整栋抹掉;而在“设计”中的“基地现状分析 ”中 , 详述了周边所有的建族群名称 , 但唯独不见了与该地块最紧邻 , 该片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受规划影响最大的雍景湾花园 。业主们质问有关官员 , 为什么要对资料造假?公示前他们是否已经详细审查过这些资料?官员回应称 , 这不算造假 , 他们审查的是依据计算数据 , 而不是配图 。但是 , 对于不懂专业的领导以及普通民众 , 难以明白复杂的专业术语的含义 , 当然是看配图最直观了(就犹如购房者多是通过模型了解建筑物分布情况) 。 事实上 , 社区人员在做业主工作时 , 也称赞“这个设计图案看上很漂亮” , 可见论证资料中的配图起了非常大的误导作用 。随后有关官员又反口称 , 业主们看到的是过程文件 , 是第一版文件(事实上该文件标明第八版 , 2019年10月编制) , 而文件是在不断修改中的 。 当业主们要求他们出示规划方案公示前的最终设计论证资料时 , 有关官员予以拒绝 , 声称:我们对外提供的资料都必须是“可诉的 , ......一旦需要上法庭必须站得住脚” 。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指出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 促进依法行政 ,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 并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的信息 , 都应该主动公开 。 官员本来应该把决策过程正确合法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 , 而不是在信息公开时才考虑“可诉性” , 更不应该把“可诉性”作为信息公开的考量 。在设计论证资料“日照分析(自身+对周边分析)”中 , 拟建的3栋200米超高层之间、超高层与后面小学、与前面幼儿园之间 , 都有具体的日照时间(不低于大寒日1小时) 。 但与之紧邻的雍景湾花园 , 设计论证资料却没有给出具体的日照时间 , 仅在结论中写道:“经计算 , 建设后该项目不会降低或恶化周边现状日照需求建筑的原有日照标准 。 ”当业主们要求了解究竟最差的日照时间具体数据具体位置时 , 官员称符合“冬至日1小时”就可以了 。 但被问及为什么其他建筑物采用“大寒日” , 而对紧邻的雍景湾却采用“冬至日” , 官员称深标(《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是“或”的关系(深标规定最低为大寒日3小时或者冬至日1小时) , 只要符合一个就可以了 。 在同一个项目中为什么采用“两个不同的日照标准”(一个用大寒日 , 一个用冬至日 。 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 , 深圳属于IV气候区 , 必须采用大寒日≥3小时的标准)?如此“符合”难以令人信服!并且从一个东侧毫无遮挡的日照时间 , 现在却变成了冬至日1小时日照(业主通过请其他专业人士帮忙计算 , 得出最恶劣的情况为“0”日照) , 如何就能得出“建设后该项目不会降低或恶化周边现状日照需求建筑的原有日照标准”的结论?这样的结论算不算造假?从设计论证资料中可以看出 , 将住宅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用地 , 并非什么“必须” , 而纯粹是为了获取高容积率(按规定商业服务用地的基础容积率是住宅用地的1.4倍多 。 然后其他奖励容积率都是在1.4的基础上倍翻) 。 其他堆砌到这个项目的社区配套设施 , 也全都是为了获取高的奖励容积率 。设计论证资料提到:“现状工业七路本项目段已较饱和” 。 但在没有规划对周边道路任何改造情况下 , 却计划增加居住人口2900人;建设的学校可以容纳学生27班 , 其中20班(约1000人)是对其他小区提供的学位(上学放学必须通行于交通要道);另外还有办公和商业增加的人流 。 在周边的公交线路超过10条之多的情况 , 又在“已较饱和”(事实上已是超饱和)的情况下增加了公交车首尾班站点(也是为了获取高奖励容积率) , 将雍景湾停车场(1400个车位)两个出入口中的主要出入口几乎完全堵死 , 使得附近交通更加拥堵不堪 。有些堆砌进来的项目 , 因为“条件限制” , 达不到有关标准的基本要求 , 只能退而求次之 。 例如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 深标要求“宜位于建筑首层” , 但论证资料称:因条件所限经相关接受单位同意 , 改设在二楼 。 既然“条件限制” , 为什么硬塞进本项目?目的只有一个获取高奖励容积率!深标规定“小学的设置不宜与商场毗邻” , 但将居住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而获取高容积率后 , “小学不宜与商场毗邻”这一规定 , 在规划中也就成了“废话”了 。同时 , 为了获取高容积率 , 规划竟然将处在地块南面的教育用地调换到地块北面(法律严格禁止挪用教育用地) , 严重恶化了学校的通风和采光 。 将学校置于200米超高层住宅楼的阴影下 , 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 且万一发生高空抛物、高空物件坠落等 , 必将危及学生生命和人身安全 。 但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 , 在规划者那里 , 都忽略不计 。开发商以配建保障性用房的名义获取了高奖励容积率 , 主管部门又决策将保障房优先分配给开发商的员工 , 这是否享受了“双重福利”呢?深标明文规定:“因城市规划调整而出现的密度分区未覆盖用地 , 位于一般地区的原则上按相邻片区同等密度分区确定 。 ”饼干厂地块处于成熟的社区范围内 , 地块窄小 , 四周全是近几年或者十多年前落成的簇新建筑 , 容积率也都在2.5左右 。 业主们不禁发问:一个“密度分区未覆盖的用地” , 尚且要求必须“原则上按相邻片区等同分区密度确定” , 为什么一个法定图则已经标明容积率2.5的地块 , 却通过各种手段翻几番直升到8.9 , 这是什么神逻辑?难道法定图则是“逗你玩的”?法律明确指出 , 法定图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 , ......法定图则确定的各地块开发强度为强制性规定;......法定图则修改必须依照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 老百姓把法定图则奉若神明 , 以为依靠法定图则可以清楚了解未来的发展 , 殊不知官员可以根据开发商的需要 , 通过一系列行政手段将法定图则推翻、改变土地用途、毫无节制地提高容积率 , 将法定图则玩弄于股肱之间 。 给法定图则披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的华丽外衣 , 但却又视其为废纸 , 真不知道这是在讲“童话”呢?还是在闹“笑话”!当业主们质问 , 为什么要堆砌这么多毫不相干毫无必要、且原来法定图则并没有规划的配套设施 , 将容积率从2.5飙升到8.9?官员的回答简单而粗暴:人家也要发展!没错 , 发展是硬道理 。 但是 , 你的“发展” , 是在侵害别人合法权益而使得自己利益最大化;你的“发展” , 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开发商的奖励容积率全取最高值 , 但邻居的日照只能“符合最低标准”);你的“发展” , 钻尽了一切法律空子(对己有用的取尽榨干 , 对己不利的则完全无视);你的“发展” , 让地基安全性成为邻居的心头大患;你的“发展” , 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底线!2016年2月6日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明确指出:“严格依法执行规划 。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 , 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 必须严格执行 。 ......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 , 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 , 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 , 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 , 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当业主们质问现在的规划方案是否符合中央文件的规定和精神时 , 官员豪横回答:“深圳情况特殊” 。中央的规定和要求都敢藐视 , 谁给的权力谁给的胆量?深圳再怎么特殊 , 居住在那里的也都是血肉之躯吧!他们也与其他“不特殊”的地方的人们一样 , 需要一个景观协调、空气清新、阳光普照的生活环境吧!在全民奔小康的今天 , 明媚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 成了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两大指标 。 而经济如此发达的深圳 , 竟然连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最低日照时间(大寒日≥3小时)都满足不了 , 真是匪夷所思 。最近 , 涞水也闹出了“五证俱全的建筑现在却成了违建 , 被勒令拆除”的风波 , 官员的回应同样雷人:当时合法但现在不合法 。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 不能一任官员一个(想)法!法律是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 官员们不能为了行事方便 , 通过诸多行政手段将法律架空 , 甚至摧毁 。 假如连法律都靠不住 , 都不可相信 , 那么老百姓还能相信什么?依靠什么?任其发展下去社会将会是怎样?国家正在大力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 深圳也全力以赴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 , 你如此规划不是树立反面典型吗?
推荐阅读
- 深圳起草个人破产条例
- 深圳现断供潮?谣言!
- 黄女士|聚焦 | 深圳小学生:交警叔叔太好了!有困难找警察是对的!
- UP主自称患癌骗近百万?B站:如果造假将严肃处理
- 深圳炒房扒皮链调查:大V洗脑,层层盘剥
- 科技扶贫|科技“赋能”脱贫攻坚 深圳打造“科技扶贫”特色品牌
- 深圳出现弃房断供潮 国内法拍房数量上升
- 深圳中浪的哭泣
- 深圳大件事|连续多次推搡司机、打砸车门!深圳一乘客半路大闹公交,警方:拘留!
- 动漫研究社|自贡送法到乡村 法官演小品再现赡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