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最近几年
乘客在公交车或者客车上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时有发生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有的甚至造成了
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抢夺方向盘的事情在南通也有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通州法院通过网络审理了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今年1月4日
被告人张某在青岛客运站站外上车
搭乘从青岛开往海门的长途汽车
当天下午四点半的时候
当客车行驶到S335省道
通州区东大市场路段的时候
张某要求下车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但是客车工作人员认定
张某上车后没有支付车费
双方发生了争执
公诉人:
工作人员认为被告人张某未购买车票 , 欲带张某到海门客运站查看监控 , 并允诺若被告人张某确实购买了车票 , 将赔礼道歉 , 并安排车辆送被告人张某回家 。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仍然坚决要下车
被工作人员阻拦后
他竟然突然冲到驾驶室
抢夺驾驶员的方向盘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张某被告人
我当时心里的目的 , 就是让他把车子停下来 , 我也害怕 , 别的没有什么 。
可是从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
张某抢夺方向盘的时间
持续了40多秒
而当时客车的最高时速48km/h
车上一共有15名乘客
可以说相当危险
通州法院经过审理
对张某作出一审判决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法官:
被告人张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法官说
像这类案件中的被告人
往往因为车费纠纷
坐过站等小矛盾
就大动干戈
为了依法严惩妨害公共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
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于去年发布了一个意见
这个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 应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并强调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
南通首例抢夺方向盘案公开审理宣判
文章图片
法官提醒乘客
遇到问题一定要理性妥善的解决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
酿成害人害己的悲剧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