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巢事件后续思考:尊重契约精神才是市场王道

澎湃新闻因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而引致的风波已发生多日了 。 社会上各方的态度经过一段时间的交锋与发酵 , “子弹”有了“飞一会儿”的时间与空间 , 关于丰巢、物业、快递员、消费者 , 乃至丰巢背后的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矛盾纠葛逐渐浮出水面 。大家争论的焦点已经从丰巢公司与小区物业之间的矛盾 , 转向了对快递公司及其快递员是否有权在未经买家(消费者)许可的情况下 , 擅自将本应送货上门的包裹放置到小区快递柜中 , 从而引发后续收费问题 。我想 , 对于该问题 , 即使一个没有学过任何法律知识的市民都能作出清晰的否定性判断 。 为此 , 上海、浙江等邮政局也作出回应 , 强调未经买家(同意) , 快递企业不得将快递件擅自投放到其他地方 , 而应按照快递面单上的地址进行投递 , 并且引用了《快递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法律支撑 。市场经济环境下 , 企业应以市场为导向 , 即以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 。 也就是说 , 对于企业而言 , 市场就是上帝 , 就是圭臬 。 市场是什么?通俗地讲 , 市场就是交易的集合 。 在一个市场中 , 每天都在进行着大大小小的各种交易 。 只要有交易 , 就有市场;反过来 , 没有一个市场是不交易的 。那么 , 交易又是如何形成的?从古代的“以物易物” , 到后来的以货币为媒介的买卖 , 再到现代的电子化交易 , 以及我们可以想见的未来以区块链、比特币为特征的交易模式 , 其背后均有一个无法回避的“特征模式”:契约 。契约就是合同 , 其本质是各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 , 即各方在自由表达意志的前提下就交易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 并愿意受这个“一致意见”的约束 。 契约这种模式一俟形成 , 千百年来 , 一直是人类从事各种交易的基本载体和手段 。 因为其反映了人与人交往的最本真的东西 , 即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平等个体 , 都有自由表达意志的权利 , 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他人 。 因此 , 如果要将外来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于他人 , 必须获得对方的同意 。 而契约一旦达成 , 即对各方产生拘束力 , 各方均应遵守之 。三千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和二千多年前的罗马法就确立了“契约必须被遵守”的法律原则 , 历经中世纪、文艺复兴、资本主义 , 直至当代 , 各路风云际会 , 这一条却始终没有变化 。 我国古代法亦对遵守契约有明确的规定 。 这再一次印证了 , 遵守契约 , 尊重契约 , 这一点不分古今 , 不分种族 , 是人类交往共同基础 。然而 , “徒法不足以自行” 。 法律规定如果仅停留在纸面 , 一纸合约不能保证得到忠实履行 。 契约之所以具有如此魔力 , 是因为“契约精神” 。 契约精神一般是指契约的当事方应本着诚信守诺之心 , 真诚的履行契约内容 , 承担契约赋予的义务和责任 , 从而让契约得到全面适当的履行 。因此 , 成熟的市场之所以成熟 , 之所以发达 , 从形式上看是大量平等的契约交织而成 , 其实质却是成千上万具有契约精神的人作为支撑 。 也正是千千万万次具有契约精神的诚信履约 , 才建构起一个市场的“信用” 。 这种“信用”反过来再推动市场的良性发展 , 如此循环往复 , 不断前进 。从这个意义上说 , 尊重市场 , 首要的是要尊重契约精神 。 让我们再回过头来观察丰巢快递柜“风波” 。 很显然 , 快递公司与客户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契约关系 。 如果用法学术语说 , 就是一种“货运合同” 。 合同的一方是发货人(或收货人) , 另一方是快递公司 。发货人(或收货人)付了费 , 要求快递公司将货物送到一个具体的地址 , 一般有一个详细的门牌号码 。 快递公司揽了货 , 也收了费 , 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 送货上门 。 而不可以将货物发至另一个与合同完全无关的第三方 。 如果要这样做 , 就必须获得收货人的明确同意 。因为 , 这一小小的变化其实是一种合同的变更 , 而合同一般不能单方面变更 , 而必须获得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 , 否则就构成违约 , 更违反了契约精神 。 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这是对违约方不尊重契约精神的惩罚 , 也是对守约方损失的弥补 。 相信每一个快递公司作出这样的决定 , 可能主要是迫于成本压力 。 但成本压力绝不是一家企业不尊重契约精神 , 甚至违背契约精神的理由和借口 。 因为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可能都存在成本压力 , 如果都采取违约的方式 , 那么市场的信用就会丧失 , 从而面临崩溃的危险 。 而此次丰巢快递柜风波 , 其实是整个市场对于这种背约行为的本能反应 , 体现的是市场的自我修复机制 。前几天 , 可能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 , 以及法律的规定 , 丰巢推出了一个红包计划 , 即针对某特定企业的快递件 , 如果客户在快件到达丰巢快递柜后2小时之内取走可以获得一个2元红包 , 4小时之内则是1元 。 试图通过经济杠杆加快丰巢快递柜的周转率 , 同时部分消解因收费引发的客户怨气 。 然而不得不说 , 这并不能够起到矫正错误的效果 , 亦非契约精神的体现 。且不说丰巢的红包计划只针对某单一企业 , 是否有歧视嫌疑 , 但就该红包发放行为本身就缺乏法治思维 。 真正合理公正解决问题的方法 , 绝不是用蝇头小利去吸引用户取件 , 而是老老实实按照合同约定送货 , 如果要变更合同 , 则须取得对方的明示同意 。 “明示”二字非常重要 , 意味着不能采用默示推定同意的方法 。 唯有如此 , 才是真正尊重市场 , 尊重契约精神 。 相信也唯有如此 , 企业才能唤回用户的信任 。一件小小的快递 , 一次简单的投递 , 折射出的是一家企业对待客户的态度 , 也折射出企业对于市场的敬畏之心 。 任何一个市场主体 , 在作出可能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时 , 应当多思考一点 , 这样做值得吗?(作者李磊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推荐阅读